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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丨罗帅宇事件调查中的程序正义之问:为何官方调查亟需第三方监督的阳光?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25-06-15   

一纸官方通报,未能安抚那颗坠落的年轻生命背后破碎的心。2025年6月13日,“罗帅宇坠楼事件”调查结论公布,却激起家属与网络舆论齐声质疑的浪潮。


知名媒体人胡锡进先生发表文章《再评罗帅宇事件:省一级的联合调查算不算“自己查自己”?》认为,省一级的联合调查不是“自己查自己”,理由主要是:第一,联合调查组由多方人员组成,虽然他们中可能包括中南大学和湖南卫健委,但结论必须联合做出,而且湖南省在用整个政府的权威为该结论背书,这个级别已经是非常高的;第二,家属和一些支持者提出要“由国家卫健委、国家监察委、公安部组成独立联合调查组介入全面彻查”。我个人认为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社会不应该支持家属这样提要求。由全国最高资源调查一个说不上非常复杂的事件,大家设想看,如果每出一个案件,家属就要求达到国家监察委、公安部和国家卫健委这样联合调查组级别的介入,我们社会承受得起这样的成本吗?


面对胡锡进先生所强调的“省级联合调查组”权威背书无法平息质疑的现实,我们不禁要问:当程序正义的基石缺失了独立监督的支柱,再高规格的“内部权威”,又如何能承载公众信任的重压?


是的,调查组规格不容小觑。湖南省卫健委、中南大学与长沙市公安局三方联合,省级政府动用行政资源做信用背书,组织层级不可谓不高。


然而,问题恰恰深埋于这种“内部闭环”的运作逻辑之中。参与调查的中南大学,本身就与事件存在难以切割的关联——它既是该学子的母校,其管理责任也天然成为调查对象之一。让被质疑的对象参与厘清自身责任,宛如要求运动员同时担任裁判员。纵使有“联合”之名,调查过程却未能吸纳关键利益方家属的代表律师参与,更未引入任何独立于涉事体系的第三方力量。此时,“联合调查”之于程序正义的核心要求——中立性与无利害关系——已然蒙上阴影。胡锡进先生强调的高级别权威背书,难以弥补这一根本性的程序缺陷。


罗帅宇事件绝非孤例喧嚣。公众记忆中,那些一度喧嚣尘上的公共事件调查结论,如过往某些地方重大事故或争议案件,也曾因缺乏中立监督而陷入“自说自话”的困境。官方调查组的公信力危机,早已如一层薄冰覆盖在社会的信任河床之上。每一次类似罗帅宇事件的调查风波,都仿佛在冰面上增添一道裂痕。纯粹依赖内部调查而不注入独立元素,公众疑虑只会如野火蔓延——不是公众天生顽劣不信,而是程序的先天瑕疵让阳光无法充分照入。


诚然,胡锡进先生对动辄呼吁国家级调查资源介入的担忧有其现实考量。高昂的社会成本确是不可回避的硬门槛。但此路不通,是否就意味着引入独立监督便无路可走?


绝非如此。在既有调查框架内巧妙引入第三方力量绝非天方夜谭:可邀请法律界代表、资深媒体人乃至社会贤达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调查过程,确保程序透明;亦可考虑由更高层级(如省人大或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吸纳具备高度公信力的社会人士共同参与关键环节的评议与监督;更可借鉴某些领域的成熟做法,建立相对独立的常设审查机制,遇重大公共关切事件时自动启动。这些路径成本可控,却能实质性增强程序的正当性与可信度,令调查结论真正具有弥合分歧的能量。


程序的瑕疵,终将侵蚀结果的重量。罗帅宇事件中公众的追问,绝非对逝者家属情绪的简单认同,而是对程序正义这一现代治理核心命题的深切叩问。当纯粹依靠“内部权威”的背书无法平息疑虑,答案已不言而喻:唯有将独立监督的阳光引入调查程序深处,打破闭环,才能重塑那岌岌可危的信任基石。


这不是对现有努力的全盘否定,而是对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真诚期望。信任只能建立在看得见的公正之上——程序正义不仅是抵达真相的路径,它本身便是真相不可或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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