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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法官对我说,蒙冤的日子很难过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5-09-04    分享到



导读:法官薛延,因审理民事案件被判滥用职权罪。从一审到二审,薛延从未认为自己犯罪。法官鸣冤者,已经很多;遭遇疲劳审讯等非法待遇的法官也不止薛延一个。为国家法治,为法官境遇,垂暮之年的薛延痛心疾首。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1954年出生的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法官薛延,是因为审理民事案件锒铛入狱的。


薛延在2010年5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被逮捕。2011年4月7日,被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上诉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2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1月31日,薛延被假释出狱后,即开设博客、微博,从未间断一日地为自己“鸣冤”,他在网络认识了不少也在喊冤的法官。近日他已提起申诉。


缘起虚假民事诉讼


薛延审理的案件属于简单的民间借贷、继承、离婚等纠纷,后被法院认定为“虚假诉讼”。


他被指控的虚假诉讼不是一件,而是194件。莱西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25日对本案涉及的194件案件中的96件再审后,以“因原审当事人为达个人目的,虚构虚假诉讼地址,进行虚假诉讼,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诉讼欺诈”为由,判决将原涉及房产部分的调解书予以撤销。


薛延的一、二审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对薛延滥用职权罪的描述为: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9年,被告人薛延担任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审判员及少年审判庭审判员期间,与山东省莱西恒峰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赵绍德(另案处理)串通,违反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受理、审判不属于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管辖的、赵绍德伙同被告人左一及孙光耀(在逃)等人虚构的民间借贷、继承、离婚纠纷案件194件,并为孙玲、矫秀玲、易红磊等人出具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致使192件案件中涉及的不符合青岛市房屋管理部门分户标准的青岛市辖区内房屋分户,其中21套已经分户的房屋造成国家拆迁补偿款损失2627678.44元。”


“2008年11月18日,孙玲、矫秀玲、易红磊等人因涉嫌虚构债务纠纷、利用莱西法院裁判文书分户,非法获得国家拆迁补偿款100余万元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同时缴获涉案赃款人民币1001925元。后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经初查后于2010年5月20日对被告人薛延、左一涉嫌滥用职权一案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将薛延、左一抓获。”


拆迁政策导致拆迁户分户拆迁


上述对事实阐述语焉不详的判决书、裁定书,始终没有交代这194件民事诉讼的起因。《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查阅了当时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草案)》,里面有如下规定:以“就地房屋补偿”为基准;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不足25平方米,以25平方米计算;被拆迁房屋面积和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补偿,差额由被拆迁人按照拆迁区域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50%支付房款……


按照这样的政策,拆迁户如果将房屋进行分户,使得每户面积低于25平方米或者45平方米,就可以多拿拆迁补偿款。而赵绍德、左一代理的就是这类案件,而孙光耀则是一个房屋中介人员。这部分案件起诉到莱西市人民法院,其中一部分分配给薛延审理。


被抓后薛延才知道,当事人拿着法院发给的调解书申请执行中,借款还款当事人又自行达成以房抵债的房屋分割协议。青岛市房产部门违背应当办理共有产权登记的地方规章,根据法院执行裁定进行分户,才造成了拆迁补偿款被冒领、多领的情况。


但薛延认为,这是他无法控制的。


法官做无罪辩护 公诉人略显狼狈


一审二审过程中,薛延均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薛延认为,法官没有法律以外的权力,自己是依法审案,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是无罪的。


薛延认为:“指控的犯罪事实纯属子虚乌有,我无罪。”并逐一对编造的犯罪事实进行驳斥。公诉人每每慌张发言完毕,薛延与辩护律师就给以连珠炮式的反驳。

薛延后来回忆庭审情况,谈到公诉人当庭表现时说,观其相与其用“尴尬”描述,毋宁用“狼狈”确切。


薛延在庭审时讲述了审理这194个案件的过程。这194个案件全部由立案庭立案、分到其所在的庭室后由庭长指派其审理的,有立案庭的立案审批决定,以及分管院长或庭长签发的法律文书为证。他认识左一、赵绍德,但至今不认识起诉书中提到的孙光耀等3人,也从未与孙光耀等人接触。他与赵绍德、左一在涉及案件方面也仅在立案后有通知开庭、庭审等相关语言交流,其在案件立案前从未与赵绍德、左一、孙光耀等5人有过涉及案件内容的言行沟通。


对于这194件案件是否存在不良的诉讼动机,薛延直到被刑拘前都不知情。但审理期间当事人均已达成房产分割或以房抵债为主要内容的协议,同类案件审理得多了,他便产生了怀疑。感觉当事人达成此类协议,可能存在恶意诉讼,就对赵绍德表示,这些案件都是达成这类协议不正常,有无不良诉讼动机?赵绍德予以否认,薛延还是果断拒绝再为其确认以房抵债的协议。赵绍德说,这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无权剥夺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但是薛延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赵绍德又说,如果你拒绝确认房产分割的协议,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吧。薛延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之后当事人又达成借款还款协议,薛延觉得再没有什么理由不予确认,于是后面130个借款还款协议就由他审理确认了。


在薛延看来,他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案件属于虚假诉讼的情况下,又不能凭主观想象或推测为根据拒绝审理,于是进行了抵制,这在调解时不仅完全合法,而且是出于高度责任心的表现。上述案件的法律文书均由分管院长或庭长审核签发,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2014年底,薛延找到被另案处理但也已经出狱的赵绍德,赵绍德书面证实了以上事实。


从立案到审理 程序完全合法


薛延认为,他没有与左一、赵绍德等人合谋虚假诉讼、伪造证据;所审理的涉案案件均经立案庭立案分配,并由庭长指派承办,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理,没有超出其职责、职权范围;所审理涉案案件及出具调解书、判决书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未滥用职权;其审判行为与“致192份不符合青岛市房屋管理部门分户标准的房屋分户”及“造成国家拆迁补偿款损失2627678.44元”没有刑法上的必然、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不应对当事人虚假诉讼造成房屋分户和国家拆迁补偿款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他从事审判工作多年,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获得表彰。为了提高业务庭的审判效率而快审快结,在审理多起案件时存在简化审理程序的情况,这是应该提倡的,不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不是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


至于说到薛延与赵绍德、左一串通,现在三人都予以否认,且薛延在此案侦查、一审、上诉、二审的全过程中从未作过有罪供述。判决书从未提及薛延受贿或者在审理中得到了任何好处,既无好处可捞,串通的动机是什么?


选择性办案 为什么抓的是我?


薛延向记者透露,据说在山东省青岛市通过类似诉讼完成分户,从而多领取拆迁补偿款的情况很多,这在房产部门很简单即可查出,审理过此类案件的法官也很多。但是,据他本人了解,在整个青岛市因此被处理的法官只有他一个。


薛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06年1月5日印发的文件,其中写道:“近几年,我局在办理法院裁定分户登记时发现,此类裁定的分户面积大都低于我市的分户标准,甚至有的仅5平方米(原房屋28平方米,经法院裁定后一户23平方米,一户5平方米)。以李沧区为例,2005年1月1日以来,共办理分户421户,其中法院裁定(含调解)279户,比例高达66%,有时一天竟达七八件。”


根据这份文件,仅2005年一年,李沧区法院就审结了279户裁定房屋分户的案件,按青岛市房管局的说法,其中大多数都导致了拆迁户多领补偿款,而一审判处薛延4年有期徒刑的,正是李沧区法院。


薛延认为,导致“房屋分户”的原因是执行中以及房产部门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房屋分户”法规所致。而法院无视这一重要事实而黑白颠倒判决其有罪。


蒙冤法官开博客鸣冤


2013年1月31日,薛延被假释出狱后,即开设博客、微博,从未间断一日地为自己“鸣冤”。他在网络认识了不少也在喊冤的法官。


其博客里写道:我想写出我蒙冤后的奇闻和悲哀,为法制,为国人。


在被羁押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所感所闻与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差之如此悬殊,与国家法律相差如此天地!!


为国家、为民族深感痛心疾首。在垂暮之年,借此做出一个较为深刻的社会反思,或许能够为国家法制建设尽到“愚者千虑”作用。


遭遇疲劳审讯 看守所里被整


薛延在其博客里回顾了其遭受疲劳审讯以及看守所里面不堪回首的生活。


被刑事拘留后的连续三昼夜的一个组合的审讯。时近花甲的我浑身瘫软,疲惫不 堪,再加上没有服用冠心、血压药物,更是天旋地转。


初次被押进监室,途中还要盘算怎样应付传说中大头和其他人的折腾。“蹲下!你是为什么进来?”在吃晚饭的密密麻麻的人堆里一个尖嘴猴腮的人问。“工地出了事故。”编造回答。“操你妈,早知道你是法官”。“我给人家房产分户”。 “说!!”像水帘洞里的小妖们在围着孙悟空助威。“老百姓离婚、借贷商量好分割房产,法律规定应该同意”我回答。“大家谁被他判刑没有?”默然。“就因为你是法官,今晚不准吃饭,蹲到睡觉,以后说。”大头安排好了,全场发出各种的笑声。“谢谢!”我应着继续蹲在那里。此时心里像打破五味瓶,青岛市司法机关整我,犯罪嫌疑人也整我!这究竟是为什么?唉……


在看守所里,吃的是一个拳头大的结实馒头,喝的是没有一点油花的菜汤,近三 十人居住一个二十五平米左右地下室,吃喝拉撒睡全有。晚上睡觉“煎刀鱼”,如厕回来挤不下。多数还要从事超负荷手工劳动。我年近花甲由于冠心症,夏天室内缺氧喘息不得,就是这样熬过两个整年才押送监狱。


我在看守所身患重病,好容易申请批准去医院治疗,手铐、脚镣全部加上,矮小 的个子年近花甲,偌大的脚镣,拖不动只得用绳索提着。到了病房艰难的上床输液,真的像个死刑犯。那狼狈样子,就是这样熬过两个整年才押送监狱。至今自己还感觉不堪回首,让别人知道不寒而栗。


剑指一审二审枉法裁判


薛延在其博客里直指一审二审枉法裁判:法官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并对嫌疑的恶意诉讼进行了有力抵制,却因涉及了地方政府的利益,司法机关肆意虚构事实进行加罪,青岛市李沧区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对其判处徒刑四年。


薛延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一审判决依据的证据属于非法取得、不应采信;其认定的事实属于自行编造。


薛延写道,二审法院自知开庭将会更加尴尬,在不调查不开庭不申请延期情况下,由法定二个月的审限延至一年!接着又武断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薛延说,举一反三得出经验:想制造冤假错案者,事实越是不清,越是不能开庭。


薛延说,你们打着周永康“服务大局”司法谬论的幌子,置事实与法律不顾,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迫害法官、归罪于我,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现在不应该幡然醒悟立即纠正吗?


……


尾声


目前,薛延已经委托律师提出申诉。垂暮之年的他,现在开微店销售德国日用品维持生计。




资料来源:《民主与法制》,薛延新浪博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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