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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包房产证 夺岳父房产
构成贷款诈骗罪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 洪雪     更新时间: 2013-03-16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洪雪)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高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房产证被女婿杨某偷梁换柱后,杨某拿着真的房产证去办理房产过户及贷款手续,拿到骗来的银行贷款后,杨某和高先生的女儿离了婚。

 

今天上午房山法院通报,杨某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2004年初,高先生用攒了一辈子的血汗钱在房山买了一套房。两个月后,高先生的女儿与杨某登记结婚,小两口与高先生一起住在新居。

 

3年后,女婿杨某伙同陈某经过一番精心预谋,从家中盗出老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屋产证。为怕老人识破,杨某还把一本伪造的房产证交给老人。随后,杨某和陈某拿着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找人冒充高先生,变更了房产登记。高先生的房子变成了杨某的房产。

 

此后,杨某与银行签订了一份43万元的抵押借款合同,将上述房屋抵押给银行。同年年底,杨某与高先生的女儿离婚。

 

后来,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杨某又找陈某,将上述房屋过户到陈某名下,再由陈某申请60万元的按揭贷款。两人又将银行贷款挥霍,拒不偿还欠款。

 

对此,高先生和女儿一无所知,直到最后收到法院发出的强制执行通知书,两人要被“赶出家门”时才得知自家房产早被“乾坤大挪移”了。高先生和女儿赶紧报警。法院查明,高先生手中房产证是伪造的,杨某和陈某被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杨某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贷款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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