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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丨荣誉与责任的天平失衡:三位女法律人的职业伦理警示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25-09-20   


近日,三则关于女性法律从业者的新闻形成刺眼的对照:从“全国十佳公诉人”么宁的争议性指控,到“齐鲁最美法官”的司法失误,再到深圳律师种某的行贿丑闻,这些案例共同构成了法律职业伦理的警示录。她们的经历不仅关乎个体命运,更折射出整个司法体系在荣誉与责任平衡上的深层危机。


么宁的职业生涯堪称"冰火两重天"。她曾是检察系统的明星,业务精湛的她凭借出色的公诉能力获得了诸多荣誉。然而,在李庄案中,她抛出的“免费嫖宿”指控,虽称是职务行为,但却因证据瑕疵和不当操作,成为了争议焦点。如今,从检察官转变为律师,她试图以“初心未变”来开启新征程,却难以抹去过去的阴影。这一事件表明,法律人不能将职务行为作为违背职业伦理的挡箭牌,每一个司法行为都应经得起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视。


山东临沂的“最美法官”,在面对当事人家属的不满时,做出了错误的处罚决定。法条适用错误、罚款金额超标以及并罚不当等问题,暴露出其专业素养的不足和司法的傲慢。她所获得的荣誉称号与实际行为形成了鲜明反差,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质疑。这提醒着每一位法官,荣誉不仅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责任,必须以公正、理性和克制的态度对待当事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深圳的种某,作为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委员会委员”,却知法犯法,通过行贿为当事人谋取无罪判决。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律师行业的公信力和司法公正的底线。她对“人脉资源”的宣扬,反映出当下部分律师存在的错误执业观念,即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案件结果,而非依靠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这三位女法律人的经历,为整个法律职业群体敲响了警钟。职业伦理是法律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它要求法律人在追求荣誉的同时,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无论是检察官、法官还是律师,都应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非谋取个人私利或满足权力欲望的工具。


法律行业应加强职业伦理建设,完善监督和惩戒机制,确保每一位法律人都能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重塑法律人的形象,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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