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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丨谁在制造“假想敌”? ——当“非常态辩护”成为法官必修课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25-04-15   

网传课程表


▍作者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2025年4月14日,很多律师在转发一张据说是法院内部培训的课程表。其中,《非常态辩护下庭审组织驾驭与突发情况应对》,《战略藐视 自然对待——律师非常态辩护应对思路与方法》,以及一节题为《审辩冲突中的问题与应对》的实战演练课在法律圈引发震荡。当“非常态辩护应对”成为法官必修科目,当“审辩冲突”被设置成实战演练课,这场看似普通的业务培训,恰似一面棱镜,折射出中国刑事司法场域中令人不安的法治褶皱。


一、异化的审判培训:当防卫性司法成为必修技能


课程表中《战略藐视 自然对待》的命名逻辑耐人寻味。当司法者需要专门研究“战略藐视”的应对方案,当“突发情况应对”被列为审判驾驭的核心能力,审判庭已不自觉地异化为冲突场。这种将律师辩护预设为“非常态”的思维定式,恰如将急诊室改造成防暴训练基地——医疗行为本不该需要防暴技能,正常审判又何须预设对抗情境?


二、非常态辩护的生成密码:程序空转倒逼的应激反应


法院培训手册将“非常态辩护”归因为律师的职业伦理失范,却选择性忽略程序空转的根源性症结。当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成为装点法庭的装饰画,当二审程序沦为书面审批的过场,当法援律师沦为配合演出的道具,被告人的质证权、辩护权、救济权在程序空转中逐渐窒息。这种制度性窒息催生的“非常态辩护”,实为权利主体在司法缺氧状态下的应激呼吸。


三、走出镜像迷宫:回归正当程序的治本之策


破解“非常态辩护”困局的关键,在于司法者能否走出“自我防卫”的思维定式。当审判者开始专注研究法庭冲突的压制技术,而非程序正义的兑现方案,无异于饮鸩止渴。唯有让证人出庭成为常态、令非法证据排除不再艰难、使二审开庭成为规定动作,才能消解“非常态辩护”的生存土壤。法官需要的不是应对律师的“兵法”,而是坚守法律的“心法”。


法治国家的法庭不应成为攻防演练场,辩护权的正常行驶更不该被异化为“非常态”。当司法培训课程开始系统化研究如何应对权利抗争,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生态的预警信号。破解困局的关键,不在于研发更精妙的应对技术,而在于重拾对程序正义的敬畏——毕竟,阳光照耀之处,本无需特设驱暗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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