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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录(274)• 周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案:
“新疆版聂树斌”周远案再审宣判:改判无罪,20年后终脱罪
来源: 澎湃新闻     作者: 陈雷柱     更新时间: 2017-11-30    分享到

左起:刘征律师、周远、周远之母李碧贞、王兴律师


▍记者 陈雷柱

▍来源 澎湃新闻


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对周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申诉案再审宣判,澎湃新闻从宣判现场获悉,新疆高院认为该案证据不足,改判周远无罪。


因该案疑似出现“一案两凶”,周远被称为“新疆版聂树斌”,多年来,他的母亲李碧贞一直坚持为其申诉。


自周远1997年被抓,经历两次重审、一次再审,他被判处的刑罚也从死缓改判无期,再改判15年,至2012年获释。


2013年7月18日,案件出现转机,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重新审查此案。


一审期间有“疑似真凶”出现


从1991年开始,新疆伊宁市不断发生有人潜入民宅或学校宿舍侵害女生事件。犯罪分子趁女生熟睡时剪破其内裤,持利器刺伤女生下体,多年来,累积案件达数十起。


1997年5月16日,伊宁市三中女生宿舍再次发生女生被刺下体事件,第二天,周远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在之后的审讯过程中,周远总共承认了38起伤害威胁妇女的案件。他的代理律师王兴告诉澎湃新闻:“尽管周远认罪,但此案中没有相关证物证明案件与周远有关联。”


1998年8月,伊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周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期间,一个名叫霍勇的疑犯被警方抓获,其供认的作案手段、作案对象与周远案极其相似。


据《伊犁晚报》报道,霍勇归案后交代了从1991年到1998年共34起盗窃、侮辱伤害妇女案,他供认的作案手段、作案对象与周远案极其相似。但在后来的判决中,法院认定霍勇实施了从1996年春到1998年8月间的6起侵害女性罪行。霍勇被判处死刑后,已被枪决。


霍勇的出现,让周远的母亲李碧贞坚信作案者并非周远,遂向当地警方和法院申请重审。1999年4月8日,伊宁中院做出第二次判决,死缓改判无期,周远不服再次提起上诉。1999年5月12日,新疆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2000年11月9日,新疆高院终审判决周远无期徒刑,将认定的犯罪事实由七起改为五起。


2016年11月新疆高院决定第二次再审周远案


最高法指令再审后被改判无罪


此后,李碧贞一直为儿子的案件申诉,2011年12月,周远案被提起再审,但再审依然认定周远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成立,但量刑由无期徒刑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此时距其期满已不足半年。


周远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刘征告诉澎湃新闻,周远案从一审到第一次再审,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的犯罪事实,从7起案件减少到5起,最后逐步递减到2起。


2012年5月,周远刑满释放后,开始与母亲不停申诉。2013年7月18日,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重新审查此案。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书,再审决定书显示,最高法经审查认为,新疆高院2011年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周远有期徒刑15年的再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2017年8月25日,新疆高院对周远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刘征说,在审理当天检察机关也曾表示这个案件是有问题的。”


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再审改判周远无罪。


对话周远:出狱后我曾不相信任何人 肯定要追责


8月25日上午,周远案第二次再审开庭


2017年11月30日上午,新疆周远案,在案发20年之后,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第二次再审宣判、改判无罪。此前法院认定周远犯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新疆周远案历经两次重审,两次再审。自1991年起,新疆伊宁市不断发生有人夜潜民宅或学校,持利器刺伤女性下体的事件。此案被伊犁州地委、伊宁市委领导先后批示,要求从快侦破,从重惩处犯罪分子。1997年5月17日,27岁的周远被警方从家中带走。直至2012年5月刑满出狱,已历经15个年头。


周远之母李碧贞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申诉上访,她说,我是哭过来的。我们一家人,脸上的肌肉已经不会笑了。周远说,改判无罪,我曾不抱期望。潜意识里,我已经不相信他们了。


改判无罪后,周远告诉记者,“终于。这过程中我有过多少想法啊。人的一生,始终要努力。”对于他来说,这个消息,迟到了20年。


▍作者 林子雪(媒体记者)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放心,搞不断胳膊。做过实验。”


记者:20年前的1997年5月17日,你被警方抓走。当时是什么情景?


周远:那天我在家里看象棋书,这时有人敲门。我以为母亲回来了。她去乌鲁木齐探望病重的姐姐。打开门,母亲身后站着一群陌生的人。有人上前,自称是警察,要我去公安局一趟。我换了身干净衣服,就出门了。刚走到楼道里,突然冲出几个人把我的胳膊按住。他们把我扭送到一辆面包车旁,粗暴地摔进去,我当时没有喊,搞不清楚怎么回事。


记者:你被带到了哪里?


周远:伊宁市公安局的地下室。我问他们,找我是什么事?他们不说。之后,一些人进来了,我问,什么时候能出去?他们不理会,与我闲聊,问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例如,你最近在做什么,家里有几口人,有无特别重大的社会关系,认识政府的人吗。他们的态度像关心我,于是我也真诚地回答。


19号接近中午时分,有人进来给我上背拷。左手从肩膀上,右手从背后绕过去,一上一下的姿势拷住。再另用一个手铐连着一个老式办公椅,我坐在椅子上。大约一个多小时后,一个人搬来“测谎器”,是老式电话机改装的,有个摇把,一摇就产生电。其中一个线头从腹部绕过去,另一头插在袜子里,他们坐在对面摇摇把。说道,你啥时候不撒谎了,这个东西就不响了。


记者: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他们对你进行了刑讯逼供?


周远:隔壁的审讯室也在测谎,叫声很大。他们让我听。我很害怕,担心自己会残废。他们一摇,一股电流上身,刺痛。大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有种求生本能让我改变了想法和行为,我的大脑晕晕的。但不知道究竟犯了什么事,只好连声说,我交代、我交代。我甚至后悔,自己为什么没干这件事,否则可以说清楚做了什么。我不知道具体怎么交代,只想应付眼前的一关。


一个姓黄的刑警往手铐和背之间塞了一本四、五公分的书。我说黄XX你厉害,你想把我的胳膊搞断。他说,放心,搞不断,做过实验。他还塞拖把进去,往上提我。他们在一旁很开心地笑。


记者:你什么感受?


周远:疼得受不了,人已经完全虚脱了。自从进来后,我不被准许睡觉,已经精疲力尽。我连说“我交代”后,他们取下手铐。手铐绷得太紧,二十多分钟后才解开。我跟着他们进了另一个房间。一个姓于的警官坐着。


我对他说,于叔,现在没有人了,你就说吧,我咋交代?他不理我,扯一些闲话。我打断他,说这个啥用?到底是啥案子,你直接说。不然我没法交代。最后于警官直接切入正题,问昨天是不是到学校的女生宿舍了?他在桌子上画草图,问是不是从这里进去的。我突然意识到可能是一起强奸案。我没有干过,反而不害怕了,便应承着他的话说。后来,我甚至出现错觉,把他的话当真了。


记者:涉及到作案细节,你是怎么供述的?


周远:于警官说,我是用螺纹钢把门撬开了。他还想让我承认,用螺纹钢捅了女孩的下身,后来又改口用刀。我立即有种不祥的预感,感觉不仅是强奸,是否还涉及杀人。后来,预审科张警官提审我时,我看到口供上螺纹钢的长度、粗细与我之前瞎说的一样。但我从未看到过凶器。在法庭上,我提出了强烈质疑。


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何会遭遇这样的事情。我特别害怕。我曾对于警官说,于叔,我看下你写的记录。我俩相对而坐。他把记录推到我这边,用手压住纸。我起先不动声色,随后一把抓过纸,快速撕掉。于警官从对面扑过来,拳打脚踢,喊着,叫你再撕,你撕一百遍,我让你写上一百遍。


他打累了之后,又坐在我对面。我说,于叔,你写吧,我签字。他一本正经地训斥我:你自己写。后来,他走出去,换其他人继续审讯我。


记者:后来又录了几次口供?


周远:20号凌晨2点左右,录口供又开始了。我瞌睡极了,想躺下。白天的教训让我很害怕。我想快点有个了结,便胡乱交代一通。我实在困极了。这是王琦的案件。交代完了后,没想到,他们又让我交代小白楼的案件。我心想,你们也太狠了。案情大概相似,依照他们的问话,我做了些判断,把这个案件的口供录了。没成想,录完之后还有一起。我又气又急。但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又交代。我记不清第三个案件的当事人叫什么了。


最后,我都觉得乏味了。后来,我把一些案件的发生时间修改一下,避免重复。这些案件我都没有做过。


记者:一共交代了几起案子?


周远:检察院曾经来过两个人,我问,有几起案件?一个姓袁的检察官说38起。后来变成24起,又变成18起。起诉的时候是8起。我当时就愤怒地问,你们到底想干嘛?他们也没说话。


记者:你在地下室呆了几天?


周远:四天四夜。21号后半夜,我被带到一个旅店的房间,一大帮警察挤在房间里睡,横七竖八,鞋子没有脱。我也躺下睡。五、六个小时后,有人把我叫起来,我的眼睛睁不开,困极了。


实际上,从17号早晨,我没有睡过一次觉。在审讯室的时候,我瞌睡得控制不住了,一个警察点着烟,往我脸上喷烟。


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再审周远案


“审判时,我感觉很可笑。”


记者:1998年8月,案件一审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你听到判决时,当时在想什么?


周远:从第一次开庭,我唯一的感觉是无聊。审判时,我心里在发笑。我在想,你们所有人都知道不是我干的,还在开这个庭。判决前,我思考这件事,从伤害程度来说,应当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但不可能这样判,因为那些人知道不是我干的。我坚信我的判断。后来真的判的是死缓。


我被关在看守所里,一间空荡荡的房子,人来人去,时间过得很慢。那个房子令人很不舒服。我习惯了之后,闲极无聊,与一个警察聊起我的案子。我对他说,我找你倾诉,并非让你相信我。判决下来后,我回到派出所,他得知了判决结果,问我是不是觉得判重了,我说,不是我做的,肯定判重了。他没再吭声。


记者:你在看守所呆了多久?


周远:差不多从夏天关起,熬到冬天。那个冬天很冷,人的心情也不好,然后又熬到春天,又到冬天。过了一年又一年。最后判下来是十五年刑期,我竟然也挺高兴,再也不想待在这个地方了。送到监狱里,人更多,也能作伴。


记者:一审判决之后,又历经两次重审。当时新疆高院称,五起案子都需要进一步补证,各起犯罪存在矛盾之处。后来第二次发回重审时又强调,前次提出的问题未解决。但伊犁中院还是一次判了你无期,一次是死缓。


周远:一审判得很迅速。当时,一名叫霍勇的嫌疑人在98年8月20号左右落网。他用剪刀剪开被害人内裤,捅被害人阴部的作案手段与我的案件很类似。但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一审判决。好像要急着定死我的案子。那时,我觉得我想说的话太多了,律师让我写一写,我就上诉了。我把申诉书写得很长。


第一次重审时,检察官的态度有了变化,不再提“严惩”。第二次重审时,检察官带着一份文书找过我一次,似乎被害人家属要求赔偿,他们让我签字。我签好名字后接着写日期,却被阻止了。我心里生出怀疑。


在法庭上,轮到我发言的时候,我都用很严厉地语气审问他们。


记者:2000年11月,新疆高院的终审判决结果是无期。


周远:是的。我母亲对结果很失望。对我来说,已经麻木了,早在预料之内。我不太懂法律,一名警察说,不停向上申诉就行。于是,我在监狱里一直写申诉材料,等母亲来探监时,就交给她。一份申诉材料,我能写到一万字。有时我又觉得没用、不现实。母亲一直坚信我无罪。她替我在外面上访。


记者:你有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检察官申诉冤情吗?


周远:我见到过一个姓马的检察官。我曾用很严厉的语气对他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太差了。之前,案件没进入司法程序时,我还求过他,能不能快点起诉。我不想待在看守所了。实际上,我进看守所后,类似的强奸杀人案还在发生。


我在指认现场时,曾问负责录像的人,以后真凶抓住了怎么办。我以为他是记者。后来知道他是公安局的,就没敢吭声了。我还曾遇见过一个三中的老师,后来得知是他对公安局说我犯的案。于是,我死死地盯着他,他也盯着我。我当时很想大喊,就是这些人制造的冤案。


记者:你的母亲李碧贞是怎么上访的?


周远:大约从2003年起。我父亲到监狱里看我,他告诉我,母亲到北京上访去了。那段时间形势不好,要抓访民。上访总共花了多少钱,我不清楚。我的母亲确实伟大。她克服了太多的困难。


记者:你的父母是什么职业,家庭收入怎样?


周远:母亲是三中的后勤职工,负责收发报纸。父亲是老师。案发时,父亲陪姐姐去乌鲁木齐看病,前一年我的哥哥去世了。我和母亲待在伊宁市。家庭状况一般,一家人极力维持生活。出狱后,我尽量不成为他们的负担。


“这不是一个冤案,是假案。”


记者:你何时出狱的?


周远:2012年5月22日。


记者:监狱生活是怎样的?


周远:1997年12月,我被转入新疆第三监狱。整个监狱系统的劳务以机械加工为主,我成为了一个钳工。每天的任务是干活,没人监督,很轻松就完成。狱友间会相互聊案子,也聊对社会的看法。聊到一些很负面的话题,许多人心存不满。我们用聊天来打发时间。渐渐地,我安下心来。一想到案子,头部像充血似的,很难受。后来觉得想也没有用,便不再想了。有的犯人去找驻监检察官,我一次也没有找过。我不相信他们。


记者:你有想过案子会翻过来吗?


周远:肯定一直要申诉的,但我从不抱希望。2011年第一次再审,我未意料到三中的龙校长出庭作证。庭审时,他一进来,我朝着他喊,龙校长,你是看着我长大的,你说我干了什么?我在三中表现如何你们不是不清楚,为什么非得是我?我不原谅他。我认为三中的老师们都应该清楚不是我干的。我的火气很大,控制不住。后来知道他来庭审是为了给我说话,我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有点愧疚。


记者:出狱后你是怎么和母亲一起上访的?


周远:大概是2014年吧,我和母亲一起到派出所找人。我对警察说,这个案子严格来说不是一个冤案。我看到警察一下子愣住了。我接着说,这是一个假案。假案比冤案还严重。他们脸上的光就消失了。


出狱后,我谁也不相信。我也曾不相信律师。王兴律师有一次给我打电话,问我觉得有没有希望。我说,希望肯定有。但是信心不足。从案子本身来讲,我没有问题。但中间还有各种复杂的因素、人的因素。有时我对律师说话,就带着情绪。我的潜意识里,已经不相信别人了。


后来,我的母亲替我跑案子,我却不去了。毕竟生活是第一位的。最后一次,我跟检察院的人说,我也要吃饭,指望找你们,效率很低下。但母亲很乐观,一直坚持等到翻案的那天。


第二次再审开庭是在今年8月底,控辩双方比较一致,律师方面抱有改判无罪的希望。母亲隔段时间会去高院问,有没有结果。她很急切,说一个无罪判决怎么这么久。法官告诉她,要呈报最高院。我当时也不理解这事,还问,为什么庭长自己不可以做主,不是很明显了吗。我总归是缺他这一句话的,无罪这句话。


记者:出狱后,你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但仍被拒绝?


周远:是的。我会打些零工,自食其力。与朋友一起做工程。社区警察让我定期去汇报情况。我常常在想,可能在乌鲁木齐找工作比较麻烦,都清楚我的历史。今年,我在乌鲁木齐待了两、三个月,大多数时间待在南疆。


记者:邻居们怎么看待你?


周远:出狱后两个月,我回到伊宁。邻居们对我很温和。我猜是母亲十几年的申诉感动了他们。他们都认为,是我背着这个案子,但不是我做的。他们好像也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我没有解释。


记者:刚出狱时,有没有不适应社会?


周远:十五年来,我与社会是脱节的。刚出来时,大脑很迟钝。看到街上的景物,没有感觉,一片空白、很麻木。走到十字路口,看到红绿灯上显示倒计时30、29,不明白什么意思,也不好意思问别人。有时记不准路,无法从原路走回去。过了一个星期后,自己慢慢明白了。刚开始,我不会用手机、电视机。之前手机显示来电,我不会接,自己干着急,不敢问别人,我觉得很尴尬、很灰心。过了几年,使用微信仍然不熟练,添加好友会搞半天。平常只看看头条新闻。如今我对电脑还没有接受,闲下来的时间少,我也没学过这些东西,也就不玩了。


记者:有没有关注其他平反的冤案?


周远:知道。我经常可以看到冤案平反。但是心里还是失望。能平反的案子,都是办得穿帮了,不平反不行了。我在监狱里听说过很多亡者归来、真凶出现的情况。但是总体来说,冤案的平反,还是很困难。


记者:有没有长远的打算?


周远:有活先干着,没有想太多。慢慢来吧,没有什么打算。我一直没有结婚。在新疆,其实不结婚的情况也多得很,不值一提。放开这件事,先不管它。就算找女朋友也不现实,我没有当回事。


记者:打算追责吗?


周远:上次开庭时,我说,希望案子能公正地处理。其实我不指望有个公正的判决,潜意识里,我已经不信任他们了。我不针对谁,我跟他们没有仇,但我已经不信任很多人了。一个当年办案的警官曾跑来跟我拉同学关系,我心里冷笑,当初你为什么陷害我?我觉得我的情绪很消极。之后,我肯定强烈地要追他们的责任。钱,我可以自己挣,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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