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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检察官种自留地搞打赏 伍雷为啥不能卖辣椒酱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7-03-20    分享到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公元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就是著名幺氏检察官辞职转行的消息刷屏的第二天,我独自在公义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到,先生可曾为幺氏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欺负一个女人,你们算哪门子好汉?》,是一个检察官写的,他很不爱看先生的文章。


这个醋检,《欺负》一文的作者,我是知道的。他一向称其单位为公司,称法院为隔壁公司。他拉着检察院的大旗,做着经营公号的营生。他的套路,我还是熟知的。毕竟在南京虐童案中,我们曾经撕过。拙文《从南京虐童案舆论谈司法任性》,还有《学理是你祖宗 法律是你上司》,就是正告他的。后来却不见他的反驳,他就这样闭气了。我已长期不看那些糟蹋学者律师,直往自己脸上抹粉的文字,也懒得去说上两句。即便是见了号称通天的雪芬律师,我也是偶尔一次实在气不过,才写了一篇《转交公开信哪家强?千万不要找蓝翔!》,就再也没有下文。但这一回,我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冤者李庄毫不相干,更与幺氏前途无涉,但在法律人,却大抵需要如此。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良知未泯,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层层剥你我熟知的外衣而已。


醋文第一招,正义凛然的标题。“欺负一个女人,你们算哪门子好汉?”,这标题,似乎凛然正义,让人无话可说。不过想来,却毫无道理。幺宁者,前公诉人也。以性别论其是非,涉嫌偷换概念。公诉科或已成“母诉科”,虽为笑谈,却道明了公诉部门阴盛阳衰之症候。公诉人,既当之,则担当之,与性别何干?以醋检逻辑,贵公司的司法责任追究,岂不也要为女性单列一章且一概赦免?法律人当懂法律,查,幺氏事件显然与《妇女权益保障法》无涉,至于刑事法者,除非幼女特别保护,怀孕妇女羁押及免死特殊条款,确无妇女可以绕开“人人平等”之规定。幺氏藉公权当庭凭空污蔑诽谤李庄,其行如神探聂海芬者,罪错不当恕。群起讨之恶行,而非针对其身如宽衣者等,何言“欺负”?李庄被诬,发声者真好汉也。正义未到,罪错尚未清算,倘言“欺负”,倒要“欺负”到清算之日才好。


醋文第二招,刻意歪曲文意。前律师李庄,眨眼犯罪,法庭突遭乱箭,至今冤屈未了,本应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他,闻幺氏前途无望而被迫转身,大度发祝贺之语,却被醋文称为“率先发难”;学者何兵,言律师队伍绝非藏污纳垢之地,希望律协,依法守门,竟也被醋文称为“发难”。良善之言,被指“发难”,醋文来者不善也。


继续剥。接下来是惯用套路,每次总无例外。


醋文第三招,人身攻击。行文至此,醋文仍未达主题,却先来个人身攻击,其批判律师伍雷曰,“只是,有些人却终究忍不住暴露自己的本来面目,写上几千字痛骂他人之后,还不忘再写上个几千字来给自己做广告,卖书卖辣椒酱、大葱还有泡菜。出来骂人还不忘自我营销,真是蛮拼的。”云云,企图以开微店抹黑伍雷。若论法律人品格,伍雷仅凭其有效推动大量冤案平反,就足以史册流芳。这些工作,还都是倒贴钱。伍雷申冤工作的阻力来自何方?一个优秀的律师为何沦为卖辣椒酱?不能不问。汝等若有一丝良心尚存,亦不至于以此取笑对方。


有些检察官,吃着纳税人俸禄,穿着免费的制服,打着正义的幌子,种着自己的公号自留地。这当下,因为你们,不明真相的就很多,稍显骗子不够用。打赏真是好财路。君不见,网络周小瓶的脸,靠打赏养得多滋润。你整天喊着案多人少,日理万机,辛苦操持着公平正义,若是还有那多空闲种自留地,岂不自证你那些话全是无病瞎哼哼?若非人多案少,你哪有空闲忙于扯淡?你说你利用业余时间,那你上班时岂不只能身献单位心不济,身在曹营心在号?


你吃着俸禄喝着茶,经营公号取打赏,伍雷被逼流落街头,又为何不能卖辣椒酱?


你天天打赏数钱是正当,伍雷卖辣椒酱咋又不正当?


法律人等好斯文,讲体面,伍雷这样比在街上拿个要饭碗体面得多。你每篇文章底下那骗钱,连个要饭碗的尊荣都不如。



你以前经常说,律师都是为了钱。可事实是,偏偏伍雷做的大量冤案申诉工作都是免费的。而且我还告诉你,我从来就不开通打赏功能。倒是你,天天忙着看荷包。若以金钱论高低,你比律师还差很多。真猥琐。


你们几个公司的一贯套路就是,欲搞臭一个人先搞下半身,欲搞臭律师就先说钱。你们一直在沿用这套路,幺氏当庭谈嫖娼,为的也就是先搞臭李庄。其例不胜枚举,此处略去若干字。我理解你的屁股决定脑袋,我不理解的是,你用屁股思考的时候,为什么不看看自己屁股上是否有屎。


人身攻击之后,这才进入醋文的正题。


醋文第四招,否认核心事实。醋文认为,很多评论消息源乃《李庄案“嫖娼门”始末》,认为《李》文“并没有交代前言和后语”,将幺氏当庭诽谤李庄嫖娼事件,说成是“道听途说”,“听风便是雨”,还不忘政治正确,捎带上伟人语录,说什么“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云云。好在李庄现在还活着,不像滕兴善、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等已经给毙了,陈有西、杨学林、斯伟江也都还在。原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也可以证明,当庭诽谤李庄只是抹黑系列的一环。到如今看,环环相扣,每一环证据依旧在,哪一环都没有掉链子。在事件再次发酵的今天,《李》文作者许丹再次发声,再次确认《李》文事实。事实岂容你抹杀?不错,李庄因眨眼被定罪判刑至今未平反,但这不代表你胜利,也不应作为你论据。无数司法案例已经证明,正义有时迟到,但不会缺席。历史会证明,夜再长天总会亮,黑也总不会永远黑。幺氏的今天也证明,违背道义的你,可以暂时取胜,但无法永远取胜。



醋文第五招,颠倒黑白。醋文化身正义,极尽煽情之能事,言批评幺氏之人,把“一把把尖刀,扔向一个女子”;言“若是身边有这种人,劝你远离,不可深交”。法律人应该懂,法律惩治的因由是违法犯罪行为,而非人身。批评幺氏之污蔑诽谤行为,怎么就变成了把尖刀扔向女子?怎么就成了凶手暴徒了?逻辑在哪里?我找不到。究竟谁不可深交?谁跟你深交?


醋文继续颠倒黑白说,“针对幺宁的流言,早已流传多年,你们可曾见过、听过幺宁站出来为自己辩驳一句,哪怕是面对赤裸裸的抹黑和污蔑”,将对真相的揭露和对幺氏诽谤行为的鞭挞说成是“赤裸裸的抹黑和污蔑”。幺氏有无被污蔑,她自己心里清楚,她也知道很多人清楚,很多人也知道她知道很多人都清楚。她不出来辩驳,知其行为有失,怯也。


醋文说,“若她有罪,尽可以去控告、起诉。若无证据,又岂能全凭传言、听闻以及自己的想象,来对一个自己完全不熟悉、不了解的人来一场暴风骤雨式的道德审判?!”这简直是顾头不顾腚的鸵鸟式说辞。以此话语逻辑,幺氏为何不起诉《李》文作者许丹呢?若是起诉捎带着那些自媒体,怕是名单也要排上几里地吧。


醋文为幺氏辩驳,“当年她拿着公安机关交给的证据,走向法庭指控犯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使命,但却在多年来承担了职责之外无数的污名和指责”。以此逻辑,南京大屠杀中的那些刽子手,纳粹集中营里的艾希曼,都不必承担责任了,你公司的错案追究制,也是戏言?


醋文第六招,拔高幺氏形象。醋文说,“一个曾经的公诉处处长,培训中心的副主任,副处级的领导;若是想安稳一生,大可以在原来的岗位轻松地等到退休,哪里需要去从头开始,做一名实习律师;在年近不惑的年纪里,选择从稳定的体制内走出来,去重新开始一份新的事业,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把仕途走尽声名狼藉的幺氏,包装成一个艰难二次创业的弱女子,再次回避其罪错行为。若如醋文逻辑,我们也可以这样描述晓明法官,“一个曾经的某某副院长,博士学位,出版多本著作,若是想安稳一生,大可以在原来的岗位轻松地等到退休,哪里需要去捞钱若干,捞钱,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等等。故,醋文力图打造幺氏形象的论断,乃逻辑上之推不出。没人拿刀逼着幺氏辞职,混入律师队伍,她可以走她的阳关道,别来这座独木桥。需要那么煽情吗?


……


真的检察官,敢于直面惨淡的幺氏,敢于正视淋漓的狗血,敢于面对冤者李庄。你,又是怎样的苟且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由尔等设计,拿一块殷红的布头,以上天入地的大嘴,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一块淡红的狗血和微漠的太息。在这淡红的狗血和微漠的太息中,又给人暂得希望,维持着这悲鸣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时间永是流驶,公号依旧更新,几多醋检,几多幺氏,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号以发文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李庄被嫖事件,实实在在只是一件事实而已。正如一只煤球,分明地摆在那里,他要说是白的罢了。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死去的良知!




附文:

欺负一个女人,你们算哪门子好汉?


▍文  CU检

▍来源 公众号CU检说法


1.


台湾的公诉男神张熙怀一定没有想到,自己在朋友圈里发的一条行程竟然会引发大陆法律圈里的一场大风波。


事件很简单,张熙怀带队赴美国学习,队员名单中有一位女律师的名字——原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重庆检察官培训中心副主任幺宁。


刺激到一些人神经的,就在于幺宁身份的转变,曾经的检察官,变成了一名律师。


于是,“我的天呐!没想到你也会有今天!”的感慨开始涌上一些人的心头。


于是,那个曾经被幺宁指控犯罪的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率先发难,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首先恭贺律师队伍加入一员猛将,其次,愿她一路走好,永远不被“律师伪证罪”所构陷。


紧接着,又有一位著名学者在微博上发难,虽未指名道姓,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其剑锋所指为何人。他说:“但也有少数已出事或要出事的前法官、检察官混入律师队伍。律师是我国司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藏污纳垢之地。希望各地律协、严格依法守门。”


两位法律圈大V振臂一呼,响应者呼啸而来:


《幺宁辞官、当地难谋生,成都做实习律师》


《她没坚守检察官节操,她是否会坚守律师节操?——幺宁前检察官辞职做律师的职业伦理评论》


《幺宁辞官,重庆求职遭拒,转成都做实习律师》


一时间,以幺宁为标题的帖子层出不穷,刷遍朋友圈。


这其中,还有一个前检察官、现律师所写的《我们是应该祝福还是讽刺幺宁呢?》


放眼望去,平日里见不到的各色人等,纷纷开始出来刷存在感,一个个正义凌然、一身正气的形象跃然于手机屏幕之上。


只是,有些人却终究忍不住暴露自己的本来面目,写上几千字痛骂他人之后,还不忘再写上个几千字来给自己做广告,卖书卖辣椒酱、大葱还有泡菜。


出来骂人还不忘自我营销,真是蛮拼的。


2.


扔向幺宁的石块很多,最集中的,莫过于所谓的“嫖娼门”——“公诉人在法庭上突然爆料:李庄在重庆,住着龚刚模家属提供的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


关于这个“嫖娼门”的经过,那么多义愤填膺在痛斥幺宁的人,在撰写文章时所采用的信息来源,多是一名叫做“许丹”的人所撰写的一篇题为《李庄案“嫖娼门”始末》


你若通读过这篇文章,就会发现,许丹在描述所谓“嫖娼门”的经过时,并没有交代前言和后语。


在写完“幺宁爆料李庄嫖娼”这一段后,直接便是“当庭还击”、“强行绑架律协”、“巧做手脚”、“公开声明”……


那么问题来了:


幺宁在“爆料”之前,她说了什么?李庄又说了什么?在说了这句话之后,她又是否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律师针对证据又说了什么?


前情不说,后语不报。直接截取幺宁在当庭说的一句话,就将“枉顾事实、道德审判”的帽子扣在幺宁的头上。


不知道众多看客是否还记得迟夙生律师在网络上痛斥检察官说的那句:“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的事实经过吗?


就算是法官,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还要在法庭之上认真的听审,并审查证据,才能做出结论。


而这些看过一些文章中只言片语的人,这些根本就没有在法庭上旁听过开庭全过程的人,便将这道听途说来的碎片磨成一一把把尖刀,扔向一个女子,一边扔还一边觉得自己道德高尚,好像那古时候行侠仗义之人。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道理,大家都懂;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古训也不是未曾学过。


但为什么偏偏事情来了的时候,便听风便是雨,偏要急不可耐的表态,指责、嘲讽、甚至是辱骂,深怕骂的轻了,骂的慢了,就无法显示出自身形象的伟岸。


若是身边有这种人,劝你远离,不可深交。


3.


幺宁,一个曾经的公诉处处长,培训中心的副主任,副处级的领导。


若是想安稳一生,大可以在原来的岗位轻松地等到退休,哪里需要去从头开始,做一名实习律师。


在年近不惑的年纪里,选择从稳定的体制内走出来,去重新开始一份新的事业,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针对幺宁的流言,早已流传多年,你们可曾见过、听过幺宁站出来为自己辩驳一句,哪怕是面对赤裸裸的抹黑和污蔑。


“庭审只在法庭之上,法庭之外无言。”是幺宁的信条。


当年她拿着公安机关交给的证据,走向法庭指控犯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使命,但却在多年来承担了职责之外无数的污名和指责。


若她有罪,尽可以去控告、起诉。若无证据,又岂能全凭传言、听闻以及自己的想象,来对一个自己完全不熟悉、不了解的人来一场暴风骤雨式的道德审判?!


4.


写下这些,注定会得罪那些义正言辞、一身正气的“侠义之士”,引来骂声一片。


但,作为一个曾经的同行,还是要对幺宁说:


事实真相,终有水落石出之日。公道人心,自有后人评说。


前路漫漫,祝福一切安好!


最后一句,留给那些即将前来撕逼的好汉:


欺负一个女人,你们算哪门子的好汉!





附:前检察官杨斌谈公诉人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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