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著作 > 本站原创 >
 
仲若辛:不做朋友更好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7-03-14    分享到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最近有人说,律师是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的朋友;律师以自己的执业,提供了来自社会的监督,促进了社会公正,等等。此说让很多律师同行兴奋了一把,好像春天又来了似的。


做朋友当然好。朋友多了路好走。“朋友”这个说法,比前些年的“无良律师”云云也算是进步不少。只可惜,言者身份变了,说“无良律师”的时候是法官,说跟公检法做朋友的时候,已经不在公检法了。


前年,我和我们省直分会的副会长一道去某铁路看守所,会见一个职务犯罪嫌疑人。会见临近结束的时候,忽然一个人冲进会见室来,要看我们的会见笔录。我问,请问您谁啊?他说他是驻所检察官,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你们怎么能会见呢?我说,我们不是偷偷溜进来的,我们是带着批准手续交给窗口,然后被安排在这里会见的。他说,那不行,我没同意呢,伸手就要从我们会长手里抢笔录。是的,就是抢。会长说,你怎么把我们律师当敌人呢?我说,这是我们会长,别搞得太难看。后对方要求复制笔录,将笔录拿走,过了一会儿送回来。后来,我很庆幸我们从看守所顺利出来了,没出什么幺蛾子。我们离开的时候,那检察官指着我念念有词,你上次来过吧,我认识你的。这一恶面,从此在我心里定格。这算是从此结下梁子了吧?至少朋友是做不成的。


其实,控辩审三方,各司其职就好了,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群体而言,和公检法做不做朋友可以不问。做朋友听着是高大上了,其实不靠谱。你检察官、法官是为工作,我律师也是为工作。你说你是为公平正义,那我也是为公平正义啊。应如柏拉图所言,正义就是每个人在国家内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各自做好分内事,互相尊重对方工作,这正义,就实现了。冤案错案出现,就是因为有人分内工作没做好。律师当初的无罪辩护意见,要是被重视了,那些冤案还会发生多少?


朋友之说,其实想来也未必合适。


朋友来了有好酒。朋友难免拉拉扯扯,团团伙伙,有失各自职业独立性。晓明松有的朋友圈,不介入也更安全。刑事律师,本就不应该攀附公权,仰仗鼻息吃饭。


但你也不能把律师不当干粮,敌人来了放一枪。搞安检,脱裙子,撕裤子,踩脚下,总还是把我们当豺狼。


庭上控辩争论激烈了,法官不顾中立越位帮忙,辩审冲突时有发生。明明是你们无理在先,却把律师架出法庭,有的还给律协写信要求处分律师,法庭之外,再补一刀。你们之间,成了拜把子兄弟,比刘关张还讲义气,是不是也配合有余而制约不足?至少从近年来平反的冤案来看是这样的。侦查的毛病,给起诉遮掩了,起诉的毛病,给审判遮掩了。说官官相护怕对不住你们身份,说你们太讲义气总不会冤枉你们。兄弟单位间,义气讲得多了,难免一时丧失原则底线,受损的是公平正义。陈满案、乐平案,打得满地找牙,最后你们大哥竟然说没刑讯逼供。谁信?江湖义气,竟至如此。


所以我认为,公检法之间,应该杀掉朋友义气,回归监督制约。如果这个也做不到,那至少不能把律师群体拉进来跟你们一团和气,这有违刑辩制度初衷。刑辩职业,以监督制衡为己任。谁都别吹自己就能代表公平正义。有律师盯着,案件质量只会更好。你们若是盖楼的,辩护人就是监理的,给你们挑刺是辩护人的责任。若和你们吃一锅去了,辩护人这个职业也就该灭了。


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保持各自独立,共同打造公平正义,法官才更像法官,律师才更像律师。你才是那个你,我才是那个我。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仲若辛:浪里浮沉着悲喜煎熬——博弈者冯改娣和丁小红
下一篇: 仲若辛:检察官种自留地搞打赏 伍雷为啥不能卖辣椒酱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