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著作 > 本站原创 >
 
周慧受贿案发回重审的背后
来源: 新浪博客     作者: 杨宁远     更新时间: 2017-02-15    分享到


编者按:烧了别家的房子,只为烤熟自己的一只鸡蛋;为了造个立功情节,让周慧受贿蒙冤。周慧受贿案经腾讯网和凤凰网头条及海外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周慧案业已发回重审。因归国华侨、留美博士杨宁远长期坚持举报,检察官刘亚明已被停职接受调查。赵冬梅案也将再审。


▍文 归国华侨/留美博士 杨宁远

▍来源 作者新浪博客


郑州个别司法腐败分子为使面临重罪的罪犯赵冬梅获得轻判、营私舞弊、串通她将其归还周慧的15万元举报成贿赂炮制了一个依法不能成立的假立功,使赵冬梅本来当处二十年以上的罪行只被判了六年。为维护这个假立功,检方用尽一切舞弊手段使周慧被重判了十六年徒刑,还抗诉给周慧加刑为赵冬梅进一步减刑。因周慧辩护律师的据理力争和本人的揭露和呼吁,周慧案被郑州中院发回郑州市上街区法院重审,赵冬梅案亦启动再审。周慧受贿案为何一波三折?此案背后有哪些司法乱象?本文为你一一揭开。


一、房款借友救急难,帮人帮进鬼门关


周慧是郑州航空港区地税局富士康地税所所长。2013年2月,周慧应其友郑州兴荣餐饮公司总经理赵冬梅所求,将手里筹备的30万元房款借给她应急周转,赵承诺每季度按月息2分预付利息,本金随要随还,不耽误周慧交房款。后周慧得知2013年9月要支付这笔房款就向赵催要,赵以资金紧张为借口于2013年8月仅归还了15万元。


这个借贷关系有赵冬梅给周慧出具的30万元借据(上有周慧已收15万还款的记录),以及赵冬梅还15万以后改按15万本金支付利息的凭单为证。


善良的周慧一心帮助一个在她眼里年轻有为的女企业家,然而她并不知道赵冬梅出身东莞黑道、心如蛇蝎、一直在疯狂侵占其所在公司的巨额资金。更不会想到赵冬梅会在其东窗事发后,为逃避自己的刑责而买通检方嫁祸于人置她于死地。


二、支钱不成谎行贿,移花接木还私债


赵冬梅向周慧借钱的原因,并不是如她给周慧说的因为公司更换设备,而是她拖欠了朋友孙丽娜一大笔利息急需归还。她用兴荣公司的名义打借条时,就准备从公司打款还周慧,这是她侵占公司资金的惯用手法之一。因当时公司股东已经对她有所提防才未得逞,于是她借周慧追讨兴荣税款之机,指使她的侵占案同伙程敬德恐吓公司说要向税局交一千多万,称自己在税局有熟人(他的同学袁辉是税局副局长)可以花钱摆平,最终从公司套出了30万元。股东明确提出要求程敬德拿回完税证明。


因兴荣公司股东当时已经不相信赵冬梅,明确要求处理税务绕开赵冬梅,由股东陈宝志与程敬德接洽解决。而程敬德在指示兴荣公司打款时,是先让把钱打到赵冬梅套钱的专用账户,因出错才改打给他自己。程敬德收到钱后也并没有履行他的承诺拿这30万去找他的熟人开完税证明,而是立即打电话给与处理公司税务无关的赵冬梅请示“下一步咋办?”——赵冬梅指示他取出15万现金一起去见周慧。


次日二人约周慧在机场大酒店有录像监控的大堂吃饭,始终没有向周慧提完税证明的事情。饭后程敬德在赵冬梅的示意下,从赵冬梅的包里拿出他事先放在赵冬梅包里的钱袋递给周慧。周慧当即带程敬德去旁边银行清点存入自己的帐户。此后,赵冬梅给周慧的利息支付也立即发生改变,改成按15万的本金支付。过后赵冬梅与程敬德也没有和周慧提过完税证明的事情。


以上赵冬梅和程敬德一起给周慧钱的过程,三人在案卷笔录中的描述基本一致,除了周慧说当时他们讨论了还钱的事情而赵程二人对此矢口否认。这一点不难推断:欠周慧30万的赵冬梅拿15万现金给周慧,如果不是还钱而是行贿,是不可能不加以说明的。


很显然,赵冬梅操纵程敬德以行贿地税为名从公司套出了30万现金,却暗地里拿出15万私用于归还了周慧借款加以侵占。这个过程明显没有一点程敬德替兴荣公司行贿的迹象。


三、为轻罪污人受贿、假立功嫁祸于人


赵冬梅于2013年底因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被捕,因数额巨大面临二十年以上刑期。她在郑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的男友大显神通,为她做了三个手脚:


(一)将涉案金额从三千八百多万压缩到九百多万。


(二)胁迫兴荣股东谎称收到退赔赃款签订了谅解书,而至今这笔退赔款下落不明。


(三)串通赵冬梅将她给周慧的15万元还款举报成贿赂并据此炮制假立功。


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舞弊手法竟然都轻而易举获得了成功,赵冬梅经管城区法院和郑州中院两审裁判获仅6年刑期的判决。


周慧于2014年11月因赵冬梅的举报被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羁押。上街检方主管周慧案的副检察长刘亚明罔顾周慧收还款的证据和事实,用各种手段胁迫周慧承认受贿,同时向其亲属索要230万元的巨款,在被拒绝后恼羞成怒,给周慧加诉了一个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以示惩罚,宣称如果周慧承认受贿就拿掉这第二个罪。周慧亲属试探问能否承认第二个罪拿掉第一个罪,检方断然拒绝。可见,用周慧受贿成全赵冬梅的假立功,才是他们办理周慧案的真实目的。


四、检法联手造冤案,替人受过遭重判


检方与赵冬梅合谋嫁祸于周慧的阴谋有一条藏不住的狐狸尾巴,就是赵冬梅的所谓“立功”。


赵冬梅将她给周慧的还款说成是贿赂本是诬陷,即便如实也是行贿人举报受贿人,依两高司法解释并不构成立功,只能算自首。而刘亚明在抓捕周慧几天后就匆忙给赵冬梅出具了立功证明,使其在随后的庭审中获得了轻判。这样一来,周慧必须要被判受贿罪,否则赵冬梅的判决就要被推翻,他们合谋炮制假立功的罪行就要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于是,主管公诉的刘亚明侦诉不分,提前介入主管周慧案侦查,采用禁止律师会见,对周慧通宵疲劳审讯,对证人程敬德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篡改办案文书,枉法滥诉,隐匿赵冬梅案卷宗和周慧案早期侦查卷宗,统一编造兴荣股东询问笔录关键内容等非法手段推进周慧案。最后,刘亚明串通与其有私情的、贪赃枉法的长期合作伙伴、上街法院法官朱艺枝将周慧枉法冤判16年。


很明显,刘亚明用赵冬梅的虚假举报为其炮制假立功,把她十几年的刑期转嫁到了无辜周慧的头上。至此,赵冬梅的假立功得以坐实。然而,赵冬梅还不满足,提出申诉要求判周慧无期徒刑给她算重大立功。与之配合,刘亚明亦称周慧的16年刑期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赵冬梅气焰之嚣张,好像郑州的检法两院都是她家开的,可见赵冬梅黑金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


五、司法犯罪无人管,郑州何时现青天


周慧亲属对郑州司法系统多家检法机构的腐败分子联合为罪犯脱罪不惜陷害无辜的恶行,坚持在网上揭露,周慧案已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周慧案二审于2016年5月被郑州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然而,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拒不撤诉纠错,坚持枉法滥诉并隐藏关键证据,导致重审至今不能开庭。迫于检方的淫威,上街法院四次拒绝了周慧取保候审的申请,体弱多病、在看守所曾三次住院治疗的周慧,已经被严重违法超期羁押。


周慧因为收15万的还款被诬陷成受贿,已经被蒙冤关押两年多,而故意炮制周慧冤案的众多检法人员频频违法违规,至今无人被查处,彰显郑州司法腐败的猖獗及其保护伞的强大。


郑州的检法人员犯罪难道真的有执照?是谁发给他们的?依法治国,是不是应该从公检法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开始?


河南公检法的大老虎吴天君已经被依法查办,难道河南的司法腐败治理不应该因此而有点起色?


诗曰:


收还款无端变受贿,好干部锒铛陷囹圄;


判有罪着实无证据,黑法官公然改利息;


十五万重判十六年,恶检察抗诉还加刑;


众法匪为何下毒手?假立功罪犯已轻判;


黑检法联手太猖狂,发微博举报给中央。


周慧亲属的鸡年大年初一


防止周慧案再次错判的紧急报告


▍文 归国华侨/留美博士 杨宁远

▍来源 作者新浪博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张立勇院长均鉴:


郑州兴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冬梅因职务侵占被羁押,面临二十年以上重刑时将周慧收她的15万元还款举报成“受贿”,检方据此给她炮制了一个假立功使其获得仅6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然后采用一系列舞弊行为将周慧抓捕重判了16年,检方还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目前,周慧案已经二审裁定发回重审。为避免再次错判,垦请知悉以下事实和法律意见:


一、周慧是被诬陷和被冤判为受贿。周慧收赵冬梅15万元还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一审法官朱艺枝配合上街副检察长刘亚明为维护赵冬梅的假立功,必须要判周慧受贿罪,因此采用赵冬梅的谎言证词称她给周慧15万以后仍然按原先借的30本金支付利息,并恶意歪曲和肢解利息证据为其圆谎,指鹿为马地将15万元还款认定为贿赂给周慧定贿赂罪。这是明目张胆的弄虚作假,枉法冤判。


二、周慧的受贿罪根本不可能成立。一个“受贿”行为须具备双方合谋的基本条件。原一审判决在无双方合谋的任何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判周慧受贿罪,等于认定这个合谋是心照不宣的默契。指控周慧用默契的方式受贿已经很荒唐,而在周慧向赵冬梅催要30万元还款的情况下,赵冬梅给周慧15万元而不明说这不是还款而是另有请托,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就举报人证词中描述的给周慧钱款的过程,也完全是还钱而毫无贿赂的迹象。再说,因为周慧提交检察机关的30万元借据有收15万还款的记录,她就永远不可能从赵冬梅手里再拿回30万,怎么周慧的受贿罪就成立了呢?如果说周慧收的15万真的是贿赂,而她在借据上写备注放弃了赵冬梅15万的还款,就等于说周慧放弃了15万的还款去收15万的贿赂,这是不是精神不正常?


三、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枉法滥诉。本案中周慧并没有徇私舞弊行为,而涉案的所谓“少征税款”经地税局认定是公司偷税,目前尚在征缴中。因此,检方以未入库的税款属于“可挽回的损失”为由起诉周慧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根本就不能成立,是明显枉法滥诉。加诉这个罪的动机,检方坦陈是对周慧拒不承认受贿的惩罚,也是增加一个讨价还价的砝码。这不是执法,而是在玩法!


四、重判16年是对周慧的疯狂迫害。周慧仅被认定实施一个“受贿”行为,却被判了两个罪名(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这是变本加厉的迫害。


五、疑罪从无,无罪更应从无。这是我国刑诉法律制度的根本原则。周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领导,与征税对象发生经济往来,虽有不妥,但不违法,却已被关押两年多,冤莫大焉!


六、周慧已经被非法超期羁押。周慧案的证据已经固定,系一般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属于严重的治安案件,没有社会危害性,对周慧继续羁押已无必要。重审法院因程序问题迟迟不能开庭,却将周慧继续羁押,明显不符合刑诉法的规定,应当为周慧办理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手续。


本人在周慧被捕后全力跟踪和调查此案,发现了周慧案背后黑幕:郑州司法系统的一伙腐败分子为了私分赵冬梅九百七十四万余元退赃款、给重罪犯赵冬梅炮制假立功嫁祸于周慧。据此我在网上约辩主管周慧案的检察官刘亚明并向中纪委举报其炮制假立功和拥有巨额来历不明财产,目前刘亚明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周慧案经腾讯网和凤凰网头条及海外媒体报道后,举世关注。


因周慧亲属长期坚持举报,赵冬梅案现也将再审。黑道出身的赵冬梅一向飞扬跋扈,目无法纪,疯狂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毁灭罪证,陷害和嫁祸朋友以求“立功”减刑,这种应处刑20余年的邪恶之人若6年即释放,将如恶虎出笼危害社会。赵冬梅案的再审必将纠正原审中舞弊行为,还原真相,正确处刑,以正法纲。


希望您关注周慧案的重审和赵冬梅案的再审,支持审案法院顶住赵冬梅背后司法腐败分子的淫威,秉公执法,解救无辜,给真正的罪犯正确处刑,为河南司法坚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杨学林:冤案虽平反 司法仍尴尬
下一篇: 斯伟江: 悼念一个年青律师的辞世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