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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贞会:冤错案件的纠正是合力作用的结果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作者: 王贞会     更新时间: 2017-02-09    分享到


编者按:2017年1月1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深圳抱柱传媒协办的“2016年度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发布会暨刑事辩护高端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会上,多名专家学者应邀对获奖案件进行了精彩点评。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根据录音整理(未经作者本人审阅),陆续发表。今天发表中国政法大学王贞会副教授的精彩点评。


▍文 王贞会

▍整理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感谢主办方给我这么一个好的学习机会。去年的那一次我就参加了,当时也是荣幸做了一个点评,今年又来,感觉有一些感触。


首先,对这个论坛先谈一些自己的想法。我觉得这个“十大”,我觉得它不应该叫“十大”。所有的无罪辩护都很艰难,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件数量还是很有限的。我们能够把这些案例搜集起来,就不要再去评了,所有的全部都公开,全部都出版。我建议将来出书的时候,就干脆不要“十大”了。“十大”你可以把它作为一个荣誉。这是我的个人建议。


然后再说无罪辩护。一说到辩护啊,肯定就是我们律师了。其实就像刚才很多位律师说的,冤错案件的平反或者它的纠正,其实可能是一个合力,不是一个力量能够实现的。所以说无罪辩护评选这个活动,我觉得把“辩护”两个字拿掉——无罪案件,这样我们将来邀请一些法官,邀请一些检察官、公安来参与,可能也就没有那么大难度了。大家同台去探讨这些问题嘛。我们现在的无罪案件,我们现在司法实践里面出现的这些冤错案件有什么特点,怎么去推动它的纠正,可能也是一个办法。当然这是纯粹的一些学理性的探讨。


然后就今天下午听的这十个经典案例谈点自己对冤错案件的一些想法。现在看确实是能够在辩护的过程中发挥出我们律师的作用。我感觉总体上是形势越来越好,但是在个案里面恐怕还不太容易乐观,特别是关于让我们充分地发表意见,然后把我们发表的这些意见能够体现在最终的裁判里面。我感觉现在确实可能还是有难度。包括我自己也关注网上的一些报道,案子是平反了,但是裁判文书里没有提到我们律师的作用,只字不提,这恐怕也是不应该的吧。所以说现在谈到冤错案件,应该说要更多地从律师、法官、检察官共同的作用来推动。我们律师提出来的意见,法庭也要尊重,将来在裁判文书里面也要能够体现出来,这样可能是一个更加积极的、一个正向的引导。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我发现我们现在也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就是今天的场合都是律师朋友,我们的很多学者也已经变身律师了。我们尽管是一个律师的会,是个“无罪辩护”的会,但是确实也不应该把枪口直接对准我们的司法机关。所以说,这个有可能失之过激。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去想,如果说没有他们,可能我们这“十大经典”都做不出来,他们就是一直压着,还是很难的。就是因为大家有了共同的想法,有这种去承担责任、担当的意识,所以无罪案件多了。像去年我们评十大无罪辩护的案例,我觉得就没有这“十大”经典。今年,这十个我觉得能够入选的,都是理所应当的。当然我相信很多没有入选的,实际上也都是经典的。所以说,现在能够披露出来的、能够公开去平反的这种无罪案例,实际上比去年肯定范围也广了,然后经典度也高了。明年我们再评选 “十大”,可能更难。为什么会有这种层次的变化?我觉得也是司法机关的共同作用。有我们律师,有媒体的作用,有司法机关的作用,整个推动着我们这个无罪案件的、这个冤错案件的纠正,所以我觉得应该是一个合力、应该是一个共同作用的情况。这是我个人的一些简单的想法,这个不成熟,因为今天时间很仓促。另外就是也没有什么执业的经验。我现在也在积极地向律师团队、向律师群体靠拢,也在律所挂了实习证。包括我的指导老师,我律师的指导老师,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也在现场——何兵老师。所以说我本人既是学校里面的学生,同时也是律师界的小学生。就是小学生,没有任何的经验,点评不好,点评不到位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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