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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这厢脱衣服,那厢撕裤子;这是在法院,还是澡堂子?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6-09-03    分享到

吴良述律师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衬衣大敞,裤子稀烂,白花花的大腿暴露在空气中。这不是在澡堂,而是在法院。


2016年6月3日,前往法院立案的吴良述律师以这番形象走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的大门。


后来,青秀区法院院长向吴良述公开道歉,但吴对调查组“不属于殴打”的结论并不认同,拒绝接受道歉和赔偿。吴良述认为,青秀法院法警的暴力行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罪,已经向青秀检察院提出了刑事控告。


那厢控告尚无着落,这厢又发新的情况。


李静律师


2016年8月5日,天津女律师李静前往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开庭,但法警禁止其走律师通道。她按照法警要求通过当事人的安检后,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拦住她进行了第二次安检。在没有检出违禁物品的情况下,她被四名女法警带进信访室后面的小屋,拉上窗帘要求脱光衣服。


如果是我,我可能以为误入澡堂了呐。还有四名法警伺候,DABAOJIAN吗?


赶紧回过神来,原来这是要进行身体检查!


身体检查,可不是免费体检呐。


李静律师表示拒绝。(换作我,也会拒绝的吧。)


但法警拒绝让她离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直到110巡警来解救,法院领导对巡警说,这是法院的地盘,公安管不着!(我的地盘我做主!)


是的呢,我们这是法院,又不是哪家澡堂,你警察说管就管呐!(领导威武!)


事后,李律师到沧州市中院、检察院、纪委、公安局投诉、控告,至今没收到任何答复。(装睡着的人喊不醒。)


说到这里呢,我对李律师为了捍卫律师尊严而抗争的行为表示敬意。毕竟,维权的意义不在个案,而是牵涉整个律师行业;毕竟,权利不是跪着可以乞求来的,而是靠不断抗争取得的。


执业律师在法院办案,要么被撕裤子,要么被脱衣服,你们这是法院呢,还是澡堂呢? 退一步说,即便是在澡堂,现在也都讲究个文明服务,也未必会这么粗暴、蛮横吧?


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26条规定,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律师进入人民法院参与诉讼确需安全检查的,应当与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同等对待。这才是建设法律共同体的正确姿势。


可实际上呢,种种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损害律师职业基本尊严的野蛮行为屡屡发生在法院。甚至一个协警,一个保安也可以随意对律师动粗。这说明个别公权力封建专横余毒尚存,虽然嘴巴上讲律师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份子,但实际上却把律师当敌人。


你们敌视律师,换不来律师对你们的敬畏。看起来你们脱的是律师衣服,撕的是律师裤子,实际上,你们是脱了自己那身法律盛装裸奔,撕烂法律的威严。律师敬畏的是法律,当你们脱了律师衣服,撕烂律师裤子,你们那身制服也不再令人心存敬畏。唯有放下傲慢与偏见,尊重敬畏法律,法院才成其为法院,才会赢得社会尊重。


至于那建设法律共同体的事儿,咱们还是穿着衣服聊比较雅观吧。



在笔者向李静律师核实情况过程中,李静律师向本人提供了这张事发当天在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门口拍的照片。当天上午8:30左右,李静律师到达法院门口,准备先办别的事情然后再参加10:30的开庭。法警以10:30才开庭为由拒绝其入内。结果她在烈日炎炎之下在法院门口等了近两个小时。等待过程中,她拍了这张照片。她说,照片显示的律师检察官通道当天被用铁链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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