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社会活动 >
 
仲若辛律师参加“江苏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第五届律师刑辩沙龙”活动
来源: 江苏律协     作者: 江苏律协     更新时间: 2016-06-28    分享到


▍来源 江苏律协


为提高省直刑辩律师的业务水平, 2016年6月25日上午,由省律协省直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办、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五届省直律师刑辩沙龙”在南京举行。本次沙龙由刑委会薛火根主任主持,南京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黄志坚检察官、栖霞区检察院省优秀公诉人王洪男检察官做主题发言,省律协仇连明副会长以及 40 余名省直分会的律师参与了沙龙的交流和学习。


沙龙首先由黄志坚检察官围绕《公诉人眼中的辩护人》这个主题为律界同仁做汇报及交流。黄处长在总结自己 20 年刑事公诉工作经验基础上,站在一个资深公诉人的角度,从宏观角度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对辩护人工作的理解。对于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辩护人,黄处长给出三点建议:一、辩护人要善辩、明辨,切忌歪辩、乱辩。辩护人要重视深挖证据,准确把握案件证据方面的不足,选准角度进行辩护;二、辩护人要注重辩护实效。辩护人要在庭前明细辩护策略和思路,从客观事实入手,对于多种辩护策略在权衡利弊后根据当事人利益做出最佳选择,善于把握与公诉人、法官的沟通,及早把当事人及辩护人的想法和观点传达给司法机关,争取获得支持。三、辩护人要敢于“较真”。司法实践中的许多冤假错案的平反大多离不开辩护律师的钻研和较真,这也是一个成熟的刑辩律师良好律师职业素养的体现。


其后,王洪男检察官作为基层检察官的优秀代表,以《公诉视角中的有效辩护》为题,与大家进行微观上的深度交流。她认为有效的辩护前提是刑辩律师在刑事诉讼各环节都要积极的履行辩护职责。对于如何实现诉讼过程中的有效辩护,她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辩护律师将辩护阶段充分提前,重视公诉前的案件处理;辩护律师要高度重视阅卷工作的重要性,细致审查在案证据,有能力发现问题证据;辩护律师要加强沟通,制作庭审预案,有礼有节的进行庭审辩护等。王洪男检察官的发言言辞恳切,全面深入,所提建议内容得到与会律师的高度赞同和认可。



主题发言结束后,刑委会副主任金辉、仲若辛、刘光凯以及执委王彬彬律师等相继发言,省直分会常务理事、教培委主任、博事达所执行主任周连勇特别就刑辩律师的专业化、刑辩委与教培委的互动、辩护人与公诉人的互动发表了独特的见解。其后江苏省律师协会仇连明副会长作了总结点评,并对省直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和具体要求。在最后的自由交流阶段,与会的检察官代表和律界同仁针对诉前如何进行有效辩护、如何发挥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在培养刑辩律师方面的作用、如何提高年轻刑辩律师的专业技能以及如何加强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案件承办人的庭前沟通等方面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互动,现场气氛活跃。作为职业共同体的检察官与辩护人,在思想和观点的争锋与碰撞中互相得到了学习和提升。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媒体采访】仲若辛律师:不予核准死刑案禁发回一审法院 可减少“讼累”
下一篇: 【媒体采访】仲若辛律师解读:公检法规范电子数据提取 办案可查“朋友圈”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