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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开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纪实
来源: 新浪博客     更新时间: 2015-06-27    分享到

题图为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重温法官誓词


摘要:一堆警察和便衣威胁我,其中一名白衬衣便衣说,以后可要依法辩护,还大言不惭“人在做,天在看”。我苦笑着说,你说得太对了,我肯定“依法辩护”,因为“人在做,天在看”!


▍文 陈智勇律师

▍来源 姑息剑的新浪博客


2015年6月18日上午9:00分,我与王全章石伏龙三律师来到聊城东昌府法院门口准备开庭。


该院门口已经聚集了大量的警力。三辆大型依维柯,包括应急通讯车辆。(下午增加了医疗救助车辆。)期间有便衣手执摄像机对我们拍摄。审判长王英军过来领我们进入法院大院。三五成群警察,便衣注视着我们。


在法庭门口,我们被法警和数名便衣团团围住,一名法警手持探测仪就想对我们搜身检查时被王全章律师拒绝。王英军要求我们配合,我们拒绝。这时我注意到王律身后一名短发中年便衣开始吵吵,“你们什么东西啊替flg辩护,什么水平啊,还不听法院的”说着故意用力用肩膀扛了王律一下。王律问,你谁啊?答,我来旁听的,就是看不惯你们。露出一副挑衅姿态。旁边法警,公安也帮腔。事后才感觉到,如果当时回应那人,几十名警察法警便衣立马就趁机动手了。其中一名高个子法警用手指大声道来这里就得按我们的规矩办理。


王英军拿出自己打印的规定让我们看,审判员许成信大嚷,不用看了,就这么办。在我们坚持下,没有搜身进行安检,但要求手机交给法警保管,我们拒绝,又要求当着他们的面关机。不允许我们带水杯进入法庭,称准备了水喝。我们只能把水杯存放到门口处。


进入法庭,发现旁听席基本坐滿,但大多数不像普通老百姓,像其他地方一样很可能被安排满便衣和机关人员,扮演公开审理。


辩护人除了我们三人,还有一名当地律师为被告人康林芬做罪轻辩护,观点与我们相左,稍有争执。


从上午9:36分开始到中午12:40左右,中间我于11:20分要求上厕所被许成信拒绝,20分钟后休庭五分钟。


因回避问题,王英军休庭一次,王全章共要求回避三次,审判长当即回绝。审判员许成信屡屡以“注意法庭纪录,听从法庭指挥”随意打断王全章发言,数次打乱王全章思路。审判长刻意训诫王全章两次,石伏龙一次,警告我一次。


中午12:45,我们准备出去午餐,法庭和便衣拒绝我们带出笔记本,怀疑石律师录音录像,开始检查石律师苹果笔记本,半个小时后没有查出录音录像。才放行。王律师上午没有用笔记本,所以没有检查。到了宾馆已然13:20,因水土不服我上楼上厕所。下来看到王律师和石律师快用完午餐了。


14:15左右我们出发去法院,路上王英军电话催促,14:20左右到了法院,进入法庭继续庭审。审判长不按照常规从前往后按起诉顺序审理。开始有些纳闷,后来知道是刻意安排,因为第七被告人康的律师按有罪辩护。先易后难或者刻意把王全章安排到最后是有企图的。


审判长以自己上午没喝水为由,下午没有为律师准备饮用水。


辩护过程比上午更为艰难。我们所有请求均被拒绝。公诉人出示证据,不符合三性要求。当录像放到有人提及“周永康”时,公诉人立即掐断,称,下面有侮辱党和国家领导人语言。我当即指出,公诉方称周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很不妥当。公诉人解释说,是“下面提及”。公诉人称被告人语言如此反动,我说非法律语言,是政治用语。公诉人没有回应。


进行到17:30左右,王律师要求上厕所被审判员许拒绝,说一会休庭,可能不到一个小时后,休庭10分钟。法院院子里看到急救车辆,我们感觉有些纳闷。回到法庭,看到有便衣与公诉人交流。我到是没注意到有人与审判长交流。


辩论阶段我被法庭多次打断发言。石律师也被多次无故打断。法庭安排下,王全章最后发言。很精彩,但一开始就被打断。在数次被打断后,快结束时,可能是19:30左右,审判长突然敲法槌,宣布,对王全章第三次训诫,随后命令执庭法警立即将全章带出法庭。一时间,呼啦过来七八个法警强行把王全章按住,连推带搡拽出法庭,石律师挨着王全章也被按住动弹不得。我与石律师后面增加了数名法警,(原来三个)。


19:40分庭审结束,旁听席的人走完了。法庭突然增加了几十名公安和法警,还有数名便衣。由便衣指挥,要求警察对我与石律师人身,包裹强行检查,把大小包全部打开,所有物品全部查验,手机钱包U盘钥匙甚至手表眼镜等。他们发现了我,王,石三人均有录音笔,如获至宝。我们被几十名警察控制起来。


对石律师笔记本查验两遍,对我三个手机全面查验(我复印了卷宗所以没带笔记本),有个小个子便衣叫嚷彻底查,全部扣下。还要查有无在其他法院录音录像扰乱法庭行为。我与石律师面对四、五十人查验有些错愕。如果设备稍有问题,他们会当作救命稻草,扩大一百倍处理的。


从19:40到23:40四个小时里,他们把我们所有物品翻了个底朝天。我与石律师在没有凳子情况下足足站了四个小时。


法警法官轮番晚餐,我俩又渴又饿又困又累。上厕所要四名警察“保护”着。期间警方一直在挑泼,不要和他们混在一起,他指王律师在晋江都被拘留过,是否也练功啊,你们熟悉吗?试探我。我没有理会。反问他们,我说这么一个小案子为何动用这么多警力,警察说,上面很重视。


23:45分,在穷尽一切手段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利用的线索后,许成信打印一份笔录让我和石律签名,我的是为何带录音笔和手机内容,石律师因笔记本未查完继续查。


许成信归还我的手机钥匙录音笔后才放我出法院。


出法院之前,一堆警察和便衣威胁我,其中一名白衬衣便衣说,以后可要依法辩护,还大言不惭“人在做,天在看”。我苦笑着说,你说得太对了,我肯定“依法辩护”,因为“人在做,天在看”!


我出了东昌府法院已经凌晨了,手机被警察反复检查折腾已经亏电不能接通了。外面又打不上车,徒步走了半天。等到了宾馆已经浑身无力,嗓子也哑了,累困饿乏!迷迷糊糊中宾馆内线响了,王全章的声音,睡了么。我说睡了,他说明天说吧,就挂了。


第二天看到好几个未接电话,有北京的湖南的聊城的,一堆电话。没有一一回复。和石律师、王全章简单沟通下,因爱人犯病必须回去照顾孩子和她,就返程了。




延伸阅读


律师开庭遭遇黑色十分钟


——东昌法院被殴事件速记


▍文 王全章律师

▍来源 人权捍卫者2015博客


2015年6月18日,我在山东聊城参加杨玉喜等人FLG信仰案的辩护。在庭前庭审过程中,作为辩护人争取权利的过程困难重重,并且在开庭接近尾声之时,被审判长王英军指使法警拖出法庭野蛮殴打。


庭前交涉


1、法庭拒绝保障新增辩护人准备案件时间,拒绝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应杨玉喜家属的要求,我在6月17日接受其家属委托,被临时增加为杨玉喜的第二位辩护人,我当天会见杨玉喜并取得其认可,随后向东昌府法院递交手续,该案主审王英君、审判员许成信接待。根据刑诉法规定,辩护人在拿到起诉书后至少十天之后才能开庭。我要求法庭另行安排开庭时间,审判长王英军拒绝。理由是已经延期过一次,而且杨玉喜已经聘请了一位律师,我说,刑诉法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聘请律师,同时作为律师有法定的至少十天的准备时间,被审判长再次拒绝,后来从庭审法庭大规模的动员和组织人力参与庭审来看,他们宁愿冒着违法的后果也不会轻易改变早已安排好的的庭审时间。


2、审判员许成信称法院就是打击犯罪的地方


在阅卷过程中,审判员许成信居然声称,法院是什么地方,打击犯罪的地方。我惊讶问该法官是否之前干过公安,许成信称自己是教师改行。有这样思维的审判官在,任何一个刑事被告人在被拖上法庭之时,还有被公正审判的可能吗?


庭外 法院如临大敌


6月18日当天开庭,法庭内外警察、便衣密布,一个只有7名被告人的案件,至少有上百人的警察在维持秩序,而且这些警察基本上都身穿公安制服而非司法警察制服。


法院之外,警车遍布,救护车,电子通讯干扰车,悉数被派上用场,一些警察则在对围观群众进行录像,监视人群。


1、歧视性安检,审判长要求我们遵守秘密的规定


进入法庭之前,我们遭遇法警试图羞辱性安检,被要求关闭手机,被要求不能自己带水,不能带电子设备,几位辩护人抗争, 审判长拿着一个秘密文件让律师遵守上面的规定:经过法庭允许,可以使用电子设备。该文件从来没有被公开过,即便如此,根据对该规定的理解,也并非意味着,辩护人不能带入电子设备。但是审判长王英军硬生生的解读成:没有经过法庭允许,不能带入电子设备。法官有这样的理解力,还愁中国的法律不被曲解吗?


2、黑衣人碰撞我,试图挑起冲突


在跟审判长争论的过程中,有一非制服的人士故意从背后冲撞我,并且对我大声指责,我问他身份,他说只是旁听人士,并且试图挑起进一步的冲突,被其他人拦下。当时的情形是,我若和他发生肢体回应,就可能被他们立刻控制。


3、旁听党人占满了旁听席


我们经过抗争进入法庭之后,发现旁听席上早已经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个时候被告人的亲友还一个都没有进去。对此,早已司空见惯,在此类信仰案、转型案件中,旁听席基本上是被这些法院组织的旁听党人占据,他们参加旁听的真正目的是阻止更多的真相被传播,同时又维持一种表面形式上的公开审判,这也是为什么法院花这么大功夫、动员这么多的资源组织一次庭审,即使明显违反刑诉法规定,也不愿意改期。


上午 庭审


1、倒叙发问


按照起诉书的描述,我的当事人杨玉喜被描绘成组织者,一个所谓犯罪团伙的“首犯”,按照法院的常规审理程序,杨玉喜应该是第一个被询问和调查,但是法庭却别出心裁,从最后一个被告人开始发问。我要求法官出示法律依据,审判长竟然说,法律没有禁止这么做,就可以做。我当场反驳说,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则许可,但是对公权力的执掌者来说,法无许可则禁止。审判长既然认为可以倒叙发问,就要拿出明确的倒叙发问法律依据。


2、辩护人要求审判长回避,审判长竟自行决定驳回


开庭前的权利告知过程中,被告人要求审判员许成信回避,辩护人要求许成信、王英军回避,王英军作为审判长竟然自行决定驳回辩。护人要求复议,王英军屁股都不动一下,当场驳回!


由于审判长和审判员多次违反法官行为规范,任意敲打法槌,任意打断辩护人发言,辩护人三次行使申请法官回避权,均被不予理睬。


3、辩护人发言不断被干扰


对辩护人的发问,一旦问的详细,审判长就要求被告人简明扼要,一旦辩护人询问被告人修炼法轮功的动机,马上就被法庭制止,一旦当事人自己讲练功的动机,马上就被审判长打断,辩护人要求发言,审判员马上指控辩护人扰乱法庭秩序,在很短的时间内,对本辩护人和石伏龙律师各进行了两次训诫,并且威胁辩护人如果再扰乱法庭秩序,就被驱逐出庭。


4、拒绝启动一切程序

   

拒绝排非


辩护人发现被告人杨玉喜的笔录是在7月21日完成,但是签字时间却是在8月24日,辩护人通过询问发现,警方可能通过诱骗或者虚假承诺的方式获得了杨玉喜的签字,并且,在公诉机关提供的所谓鉴定文件中,既没有鉴定机关盖章,也没有鉴定人签名,表面形式都属于非法证据,基于此,辩护人要求法庭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庭拒绝。


拒绝证人出庭、拒绝重新鉴定


辩护人要求证人出庭,要求重新鉴定,法庭答复庭后解决。在法官的眼中,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保障人权的程序设计,关于保障被告人法定诉讼权利的设置,都好像从来没有发生、没有被激活使用过。


午休 检查


中午12:30休庭,辩护人离席休息,法庭不允许辩护人带走电脑等设备,并且要强行进行检查,对石伏龙律师的电脑检查足足有半个小时。大概1:10分左右我们才走出法庭,下午两点开庭,中间只有50分钟,法庭自己不按时休庭并且对律师违法检查,导致律师没有时间吃饭和休息,再加上打车不便,迟到20分钟,这竟然成为后来法院指责辩护人不守时、缺乏律师素质的可笑理由。


下午 庭审


质证  


公诉人在物证展示过程中,连个手套都不带,自己从一个没有经过封存的筐里把法轮功资料中拿出来给被告人看,直接问是不是被告人的。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但是在出示证据中,却指控被告人造谣污蔑诽谤共产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当场反驳,那你们可以诽谤罪、煽颠罪来指控他们啊 ,为什么要用刑法第三百条呢?


辩论


在庭审的最后一个环节,几位辩护人发言,审判长要求只能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辩论,辩护人陈智勇提到法律规定,石伏龙律师提到依法治国的目标,立刻被审判长制止。


本辩护人进行发言时,还没有说完完整的一句话,就被审判长王英军制止,我质问王,审判长你想怎样?你听我说什么了吗就制止我?


王英军和许成信要求我服从法庭的指挥,我说法庭的指挥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官行为规范,辩护人的发言不得被任意打断,就是这样的反驳,被法庭认为我是在藐视法庭,瞧不起地方法院的法官,在他们的观念中,法庭就是审判长说了算,律师只有对他们驯服,只有对他们毕恭毕敬,才是好律师,否则就是藐视法庭,就是扰乱法庭秩序。


黑色十分钟


辩护人一边在抗争王英军频繁打断发言,一方面进行艰难的发言。最终到辩论结束时刻,王英军接到一张纸条,突然宣布辩护人因扰乱法庭秩序立即驱逐出法庭。十几名法警立刻如狼似虎搬冲上法庭,有人掐着我的胳膊,有人掐着我的脖子,向外拽,他们驾着我向法院外走。在此间,有人就开始用拳头猛烈地殴打我的头部,还有人在骂,后面一个指挥者大声喊,“把他带到地下室!” 这些法警于是又扭转身把我向法院里面拖,我大声喊,“打人了,为什么打人”,司法警察再次挥舞着拳头猛烈地击打我的头部、面部,眼镜都被他们打掉。


我被拖到法院一层的一间房屋,法警命令我蹲下,我拒绝,他们又开始殴打我,我问他们为什么打我?又遭到他们一顿拳头的暴打,我又问,再一次遭到殴打,直到被他们打的不敢再问。


这个过程前后大概持续了十分钟。他们完成了对我的驯服,不再攻击我,开始让我坐到椅子上,我要求戴上眼镜,他们给我找来,我才发现我上衣完全被撕烂,面部火辣辣的,脑袋开始发胀,全身隐隐作痛。


应该是法警大队长的头目过来,说你衣服破了不好看,给你换一件,我说不需要,他们两三个人就开始强制我脱掉被撕烂的衣服,穿上他们给的衣服,头目把我的衣服收走。


强迫反思


法院干部开始过来恶狠狠的指责我,让我反思,反思不好,刑事拘留,罚款1000元。  


我被打的恶心,一直想呕吐,有气无力地听他们指责,大概有如下几点“罪行”:


1、不尊重法官,审判长已经给我讲出不给我案件准备时间的理由,但是我仍然揪住不放;


2、顶撞法官,不听法庭指挥,对法官指手画脚,蔑视法官,藐视法庭;


3、没有职业素质,下午两点开庭,我们2点20才到;


4、曾经在南方某法院被司法拘留,有“前科”。


我始终保持沉默,过了一两个小时,法庭的王英军和许成信又开始过来指责我,王英军说她跟我校友,但是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没我高,我说她驾驭不了法庭是对她的歧视;许成信则说,我昨天跟你说法院是打击犯罪的地方,是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原则,也包括你说的保障人权。


法院院长李新英气势汹汹的过来质问:


1、在你们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了四个录音设备;


2、发现随身携带的U盘中,有大量法轮功的文件。


他们陆陆续续、颠三倒四的问:


1、谁派来的?家属根本没有聘请你们,是你们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


2、是否受胁迫为这些人辩护?


3、随身携带物品中发现法轮功资料,是否法轮功学员?


我有气无力,内心又觉得荒唐可笑,感觉回到十几年前,身上、头部又开始隐隐作痛。

我跟他们讲,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经常要到法院拷贝这些资料,这些都是我在执业过程中合法获取的。


没有发现录音文件,法院大失所望


从下午7点到晚上十二点多,法院没有任何正当的程序对我们随身物品进行搜查,他们对搜出的电子物品经过刨根式的检查,仍然发现没有任何跟庭审相关的记录。他们大失所望,但心有不甘。于是他们用我们随身携带的U盘中的文件作文章,把我们移送到湖西派出所。


派出所值班警察做了简单的笔录,我们随后获得了自由,当时已经是6月19号凌晨两点钟。


在我的家乡山东,遭遇了法庭的黑色十分钟,这是我执业生涯中遭遇最黑暗的时刻。我曾经接到过电话威胁,要我的胳膊要我的腿,曾经遭遇上门抓捕,汽车碰撞,跟踪,曾经被法官扇耳光,曾经被司法拘留,被扣押电脑手机,这些曾经遭遇的一切,在这一次法院法警们密集的拳头猛烈暴打头部之中,尽显苍白。


但中国几乎每一个法院,都会不失时机地继续把领袖的语录高高悬挂: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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