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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观要件

   互联网   2013-03-14

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咨询电话 13770526088 仲若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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