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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资讯 平反录

平反录(10)• 于英生故意杀人案

   江苏辩护律师网   2015-01-16

图为于英生



于英生,男,1962年出生,安徽蚌埠人,原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韩露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韩露的丈夫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后于英生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5月31日:于英生入狱后,其父亲等人相继申诉。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在蚌埠被抓获。经审讯,武某某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咨询电话 13770526088 仲若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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