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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内外勾结串通投标 医院建房被揭黑幕

   南通网   2013-05-10

南通网2012年11月2日讯(通讯员 翟仁华 刘昌海)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向医院院长行贿后,三被告在招投标过程串通一气,恶意设置排斥性招标条件,非法获得工程承包权。昨天,海安县法院审结这起串通投标案,一审以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张晨、杨立罚金2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

 

张晨系某医用器材经销商,得知业务单位的一家医院将整体搬迁,遂给予负责招投标的该院院长王某钱物,欲承建该工程。在工程招标前,张晨又找到某建筑公司经理杨立,承诺将该工程交由其承建,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为使张晨、杨立能顺利承接该工程,王某在招标报名时特别设置排斥性招标条件,以控制并减少投标报名单位,且在开标前将标底透露给张晨,张晨随后又告知杨立。杨立参照标底制作了三家建筑公司的标书,在招标时进行围标。最终,杨立指定的建筑公司以略低于标底的价格中标。

 

今年3月,王某因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调查,导致案发。案发后,被告人张晨、杨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构成串通投标罪。王某的行为同时还构成受贿罪,按照法律规定应择一重罪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咨询电话 13770526088 仲若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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