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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健力宝案“男二号”祝维沙成功脱身?

已获得佛山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职务侵占罪罪名不成立

   腾讯财经   2013-03-31

北京青年报2007年9月16日报道 健力宝集团前总裁祝维沙已获得佛山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就在张海仍在看守所里等待二次开庭的时候,其当年的合作者祝维沙已被免予起诉。记者昨天获悉,健力宝案的另一位主角、健力宝集团前总裁祝维沙已获得佛山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据悉,不起诉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

 

“张海已知道此事,并表示这是好事,将有利于健力宝案情的明朗,同时也证明他的一项职务侵占罪名是不成立的。”据张海的律师介绍,如果祝维沙不被起诉,将证明有关张海的一笔金额达3000多万元的职务侵占指控不成立。

 

之前,因张海自健力宝划出5100万平安保险法人股归入祝维沙的裕兴科技,作为张海对祝维沙的还款;正是这一笔交易,令三水公投公司警惕并向警方举报,最终令张海和祝维沙同时被拘。但是据称此后祝维沙与检方合作很好,并在检方指控张海职务侵占过程中,作为检方证人提供多份证言。之后,祝维沙获准取保候审。

 

据业内人士分析,祝维沙既然已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其被查封的5100万平安股份也应被解封;如果按照9月13日平安H股股价81.40港元计算,祝维沙当年以2.17亿元购得的这部分股份已价值41亿余元。

 

咨询电话 13770526088 仲若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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