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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伪造证件诈骗养老保险金获刑
来源: 互联网     更新时间: 2013-03-17    分享到

持伪造的证件,成功办理了城镇超龄养老保险,骗取了国家养老保险金。近日,记者从奉节县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其余14人分别判处六个月至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据了解,2009年,奉节男子王某等15人明知自己系农村户口,不符合办理城镇超龄养老保险的条件,便请协警唐某帮忙。唐某遂按照王某等人的要求为其伪造了居民身份证和城镇人口户籍簿。其后,王某等人持伪造的证件成功办理了城镇超龄养老保险,骗取了5020元至32290元不等的国家养老保险金。案发后,王某等人主动投案,退还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王某等人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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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仲若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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