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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灭门案”重大进展:
云南高院决定再审 仲若辛律师将出庭为张满辩护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作者: 辩护人     更新时间: 2021-12-16    分享到

年事已高的张满反复强调一句话:我希望再审的时间快一点,再快一点。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2021年12月16日讯 因1989年的一起灭门案,云南省大理州下兑村村主任张满被认定“杀人犯”。从27年前被关押至2018年3月19日服刑期满,张满一直喊冤申诉。近日,案件迎来重大进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本案并于12月13日向张满送达《再审决定书》。


杀死四人只判无期徒刑


1989年12月14日,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下兑村村民王学科一家四人在家中全部被杀,“云南大理灭门案”案发。8年后的1997年3月2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9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在服刑期间和刑满出狱后,张满不断申诉喊冤。张满在申诉书中称,1994年12月20日其被抓到刑侦大队,他就遭到了刑侦大队长甘帆惨无人性的刑讯逼供。张满说,“法院说我杀了4个人,却又不判我死刑……如果是我干的,请立刻判我死刑,我好带着冤枉见阎王;如果不是我干的,请尽快还我清白。”


张满手臂上刻着“冤”、“仇”二字,一个在左臂,一个在右臂,是1995年在大理市第一看守所用缝衣针和墨水刺破皮肤留下的。


云南省检察院建议再审


2018年2月,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仲若辛律师从媒体得知云南大理的张满故意杀人案。杀死四人,为什么只判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其中必有蹊跷。2018年3月23日,仲若辛赶赴云南大理,当面聆听张满陈述,查看当年案发现场,查阅张满保留下来的珍贵诉讼资料。仲若辛律师当即决定,为张满提供义务法律帮助,代理其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申诉书》,申请立案复查张满故意杀人案。


2018年3月23日,仲若辛律师(右)在云南大理勘查案发现场,在张满家中向张满(左)了解案件情况。


2019年11月20日,张满接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本院复查认为,原生效裁判认定张满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申诉人张满的申诉理由部分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重新审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2020年11月2日,仲若辛律师和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刘长律师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张满故意杀人案复查举行公开听证,递交书面《关于申请贵院就张满故意杀人案件复查工作举行公开听证的申请书》,但未获回复。


2020年11月3日,仲若辛和刘长律师、澎湃新闻记者王万春记者再次来到案发现场,走访证人,核实证据。


云南高院决定再审


经过两年的漫长等待,今年12月13日,张满收到了云南省高院的《再审决定书》,这起于22年前被审结的故意杀人案,将迎来再审。仲若辛律师也接到《再审决定书》。


张满出示收到的《再审决定书》。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云南高院2021年8月27日作出的《再审决定书》内容显示,2019年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该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张满故意杀人案,“本院院长发现本案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决定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张满故意杀人一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张满称,希望云南省高院能够尽快开庭重审自己的案件,还自己一个清白。再审阶段,张满将继续委托仲若辛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张满因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病、急性左心衰竭于2021年7月7日由家人紧急送往大理学院附属医院抢救治疗,手术后病情缓解,7月19日出院。从医生的诊断来看,张满目前全身多处疾病。


附:本案诉讼经过


1989年12月14日,村民王学科一家四人在家中全部被杀害。案发五年后,张满于1994年12月28日被大理市公安局收容审查;1996年8月29日,张满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1996年12月20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向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97年3月26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1997)大中刑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认定,张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由被告人张满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世明经济损失人民币六千元。”


一审判决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张满不服,提出上诉。1999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9)云高刑一终字第20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宣判后,张满在昆明的云南省第二监狱服刑。2000年4月10日,张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未得到回复;2002年10月21日,针对张满的申诉信,云南省高院以“申诉理由没有相应的证据证实,不足采信,亦不符合我国刑诉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为由,称原判对定罪科刑并无不当,决定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后张满的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此后经过两次减刑。2011年9月17日,张满因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等,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回到家中。


2015年3月,张满再次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但云南高院拒收其申诉状。


2018年3月19日,申诉人张满刑期结束。


2018年3月23日,仲若辛律师接手张满案申诉,为其提供义务法律帮助。


2018年4月,仲若辛律师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申诉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018年上半年,多家媒体陆续报道张满案,引起社会关注,该案中量刑畸轻、当事人称遭刑讯逼供等诸多疑点浮出水面。


2018年5月3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处立案复查此案。


之后,仲若辛多次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阅卷,直到2019年7月17日接云南省检察院通知后前往阅卷,复制了全部卷宗材料。


2019年11月13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满所犯1989年云南大理的一起一家四口灭门杀人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重新审理案件。


2019年11月20日,张满接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上述《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2020年6月20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介入本案,代理张满申诉。


2020年11月2日,仲若辛和刘长律师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张满故意杀人案复查举行公开听证,递交书面《关于申请贵院就张满故意杀人案件复查工作举行公开听证的申请书》,但未获回复。


由于案件停滞不前,2021年7月27日,仲若辛和刘长律师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刑事抗诉申请书》,建议云南省检向云南高院提出抗诉。


2021年12月1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张满及代理律师送达《再审决定书》,决定“本案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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