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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律师辩护的姜某某贪污罪获减轻处罚
来源: 江苏辩护律师网     更新时间: 2013-03-03    分享到

江苏辩护律师网消息  姜某某系江苏某国际集团管理部副经理,2008年1月9日因涉嫌贪污罪被起诉。起诉书指控,姜某某在其公司总经理孙某的授意下,采取虚增预算金额的手段,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46万元,后孙某分给姜某某10万元,其余赃款被孙某非法占为己有。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仲若辛、许成接受被告人亲属委托,担任姜某某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2008年2月4日,南京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姜某某犯贪污罪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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