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案件播报 >
 
陶苏根案上诉至江苏高院 一审四罪并罚判处二十年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作者: 邓庆文     更新时间: 2020-04-18    分享到

宜兴市看守所


▍文 邓庆文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2020年4月17日讯 近日,原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陶苏根被控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内幕交易一案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和仲若辛律师依法接受委托,共同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2019年11月14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陶苏根犯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内幕交易四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陶苏根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官方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11月至2007年4月任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处级);2007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无锡市滨湖区区长助理、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处级);2008年10至2009年4月任江阴市副市长、党组成员,江阴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江阴市副市长、党组成员,江阴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2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无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2012年8月明确正处级);2017年3月任无锡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2017年12月免去无锡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职务。2017年12月20日江苏纪委发布消息:无锡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陶苏根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陶苏根不服无锡中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辩护人何兵、仲若辛接受委托后,复制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会见了陶苏根。陶苏根表示,一审认定其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内幕交易四宗罪,定罪错误;一审期间,辩护人也曾做无罪辩护,但意见未被一审法院采纳。


何兵、仲若辛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开庭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调取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申请等多份申请文件。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案的后续审理情况,我们将跟进播报。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刘华案召开庭前会议 曾因律师提出管辖异议二审改变管辖
下一篇: 刘荣祥被控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上诉至安徽高院辩护人周泽和仲若辛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