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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录(277)• 詹肇成刘勋辩护人妨害作证案:
成都两律师妨害作证案宣判:一人构罪免予刑罚,另一人无罪
来源: 成都商报     作者: 张柄尧 周茂梅     更新时间: 2017-12-14    分享到


大爱无疆,人世间称得上大爱的莫过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有江歌与江秋莲这样的,也有詹燕与詹肇成这样的。詹肇成律师因取证获罪,女儿詹燕奋起学法,考取律师资格为律师父亲辩护。其中的故事感人而又充满无奈。


2017年11月14日,成都青羊法院对詹肇成、刘勋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詹肇成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刘勋无罪。被告人詹肇成和刘勋当庭表示不上诉,整个案件,就此落下帷幕。


陈满案辩护律师王万琼表示:詹律师总算为律师界争了一些颜面。对这个本该无罪却定罪免除的结果,律师界普遍认为不错了。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律师们是多么容易满足和宽容!



涉嫌引诱他人作伪证,成都两律师接受刑事审判


2016年8月16日,成都两名律师因涉嫌妨害作证,在青羊法院受审。


▍作者 张柄尧 周茂梅

▍来源 成都商报 2016年8月18日


成都两名律师被公诉妨害作证罪此案或对律师取证具有指导意义


2016年8月16日,青羊法院的一场庭审,惊动了成都律师界。成都蒲江的两名律师,不是坐在辩护席,而是站到了被告席。公诉人指控,在一起刑案中,詹某成、刘某两名律师为达到为当事人减刑的目的,在取证时,引诱证人改变证言,应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责。两人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


该案在一个没有空调、没有电扇的法庭内庭审了4个多小时,挤不进场的律师扒着门踮脚旁听……据了解,国内此前审理过此类案件,但就成都而言,该案还是律师涉嫌妨害作证罪的少有案例。庭审最后,辩护律师提出,希望法庭借此机会,厘清取证不规范和妨害作证的界限。而一位前来旁听的四川大学法学教授则听完整个庭审评价道:“此案或对律师取证具有指导性意义,对律界来说影响深远”。


惊动成都律界 律师庭外踮脚旁听庭审现场


2016年8月16日中午12点半,成都青羊区一场庭审正式开庭。此前两个小时,成都众多律师就已到法庭旁听席就坐,等候这一场关于律师调查取证的案件开审。


因为青羊法院新搬不久,法院的装修工作仍在进行。同其他法庭一样,第七法庭暂无空调、电扇,庭审只能在热浪中进行。


开庭不久,四十余个旁听席就被挤满,除了当事人亲属,更多的是来旁听的律师,甚至挤在了法庭门口。为了不影响庭审秩序,律师们不得不踮着脚轮流在门口旁听。“这个案子对我们以后调查取证的规范性具有警示意义,注定影响深远。”门口旁听的一位刑辩律师告诉记者,他是从律师群中得知的这个案子,上午10点过就赶到了法院,“听了回去还要转达给我们团队的其他律师”。另一位律师则告诉记者,这个案子惊动了成都律界,至少做刑案的律师都比较关注,“此事在我的朋友圈中已经刷屏了”。检方指控


涉嫌妨害作证 成都两律师受审


成都律界如此关注的这场庭审,究竟是件什么案子?这得从被告人詹某成、刘某说起,两人是四川广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013年至2014年期间,蒲江何某了解到,购买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机具并进行倒卖有利可图,便找到没有农机具购买需求的骆某某等35户农民,在征得同意后,使用35户农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办理购买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机具35台,然后倒卖掉33台,总共骗取国家补贴共计120余万元。期间,何某为感谢原蒲江县农发局农机科科长徐守颖(已判刑)提供帮助,送上感谢费5万元。成都中院二审判决何某犯诈骗罪、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8个月。


公诉方指控,詹某成是何某的辩护律师,在会见何某以后,向何某妻子王某提供了购买农机具的村民名单,并要求找到与王某相熟的村民,要求他们重新为何某作证,以达到减刑的目的。之后,王某按照詹某的要求,找到9位证人,由詹某成和刘某做了9份调查笔录并提交。其中,有两位证人明确提出,詹某要求他们改变证词以帮助何某减刑。


公诉方认为,詹某成和刘某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交锋



被告均作无罪辩护 未当庭宣判


对于公诉方指控,詹某成、刘某及其辩护人均作了无罪辩护。


詹某成的辩护人称,除了质疑关键证据的合法性外,仅凭现有的证据,不能确实充分的证明詹某成有教唆、引诱的行为。“特别是王某的证词,说詹某成让她去找人,只能说明存在教唆引诱的可能性,但并不能因此认定他有教唆的行为。”该辩护律师说,此外,詹某成也无主观故意,调查发现,何某诈骗和行贿案的一、二审中,詹某成收取的代理费用是1.8万元,低于国家标准,“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詹律师没必要以身犯险”。


刘某则在自我辩护时,反复强调,他并非何某的辩护律师,参与制作证人的调查笔录,是詹某成找他帮忙,他不忍拒绝,“况且,整个调查期间,我基本上只负责记录,没有引诱证人改变证词”。


对此,公诉方则称,现有的证据均是合法取证,已能认定詹某成在改变证人改变证词中起到了主导作用。而按照法律规定,单独取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刘某在该案中,同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整个庭审进行了4个多小时,该案未当庭宣判。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摄影报道)


专家观点:“取证专业性不够”


在法庭上,詹肇成表示,取证过程中,自己确有诸多违规之处,“但违规并不是犯罪。”旁听结束后,一位刑辩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次詹、刘二人的刑事取证工作,专业性还是不够。”


“刑辩律师一般不敢轻易行使刑事调查权!”陈满案代理人,知名刑辩律师王万琼表示,刑辩律师调查取证时应掌握一些技巧,“比如取证过程中,询问时需注意语气,不能有任何诱导性且需全程录音录像等。”


王万琼同时表示,“取证时无关人员,特别是家属一定不能在场。因为这容易给人以诱导证人之嫌。总之一句话,刑辩律师取证时不能给人留下任何遐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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