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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倒重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一审第二季正式启动
来源: 说法     作者: 端木春     更新时间: 2015-09-29    分享到


摘要:民间赌场上有一句俗语叫做“扳倒重来”,意思是指某人在赌场上赌输了不认账,将牌扳倒要求重新来过一遍。是对那些不守牌场规矩的无赖做法的一种描述。


▍来源 说法

▍作者 端木春


开庭九个月后的“庭前会”


2015年9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审判庭召开周文斌案“庭前会”参加庭前会的人员有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出的四名公诉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三名、书记员一名、辩护律师一名以及被告人周文斌本人。但是吊诡的是本次庭前会召开的时间却是在该案开庭9个月零六天之后。这就使得一场名为“庭前会”的会议,实际上更像“庭后会”。对于本次怪异的会议目前并不见南昌中院的官方消息和解释。因而有人戏称该“庭前会”实为“挺后悔”(庭后会谐音)。


16日下午,本次庭前会结束,全案证据逐一过堂,控辩双方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和证人出庭问题发生严重冲突。控方认为全案证据合法有效,全部证人不需要上庭。辩方认为全部证人应当出庭作证,非法证据应该全部排除。合议庭最后表示由于对该问题争议较大,将庭后研究决定。随着庭前会的结束,也预示着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一审第二季正式启动,开庭时间尚未决定。


历史背景


2015年11月9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早在2015年3月4日已经一审开庭完毕。这场跨年度大审判开庭历时三个月之久,实际有效庭审时间为24天,创下了全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时间最长的纪录。


但是更为引人注目的还不是庭审时间之长,在这场审判中,被告人的顽强抗辩和其辩护律师的奋力拼争也为这起本来看似平常的官员贪腐案变得不同寻常,并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庭审之初又安排了大量的本地媒体密集报道,使得本案关注度空前提高。特别是在开庭当日江西有关部门又组织了全省29所高校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再次放大了该场审判的传播效果。


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


“江西有史以来的最大冤案”


2014年12月9日开庭第一天,被告人周文斌手按胸口当庭宣誓说:“本案是江西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类冤假错案”,接着指出起诉书的指控绝大部分不是事实,其有罪供述是在江西纪委双规期间被办案人员实施刑讯逼供手段得到的,属于非法证据,应该予以排除。他说办案人员不仅对其刑讯逼供,还抓了其刚做完心脏手术的妻子,并以要抓回其在美国读博士的儿子相威胁,逼其认罪。庭审中周文斌讲述了其在双规期间分别遭受了三次大规模的刑讯逼供。一次为十天十夜不让睡觉,站着接受讯问,一次为五天五夜连续审问、一次为七天七夜不准睡觉。在此期间“双腿肿得像个冬瓜,向外渗水”,办案人员告诉他“可能要将腿锯掉”。后来在四名医生的连续救治下才得以保全,现在脚上依然有当时水泡消肿后的痕迹。


但是当时的审判长在庭审时首先强调本案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控辩双方、辩审双方为此发生多次冲突。


工科知识引入法庭质证


在年初的庭审中,工科博士生导师出身的周文斌在法庭质证过程中频频引用理工科知识解读指控证据,格外引人注目。他曾在庭审中提及多种概念辩称指控证据系非法获取。


高压锅理论


周文斌在庭审中第一个提及的理论是“高压锅理论”。他解释说,高压锅受到一定的压力后必须要寻找放气口进行排气,否则继续施压就一定会爆炸。人也是一样,人在受到压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必须寻找到解决途径(排气口),否则也会爆掉。他说自己就是在办案人员对其实施长时间的疲劳审讯等逼供手段后为了保住生命才选择了违心认罪这个“排气口”


屈服点理论


庭审中周文斌还说在材料科学中有个概念叫“屈服点”,指的是任何材料都有一个“屈服点”。就是当该材料的张力达到最大值的时候材料就会折断。某一材料受到的张力达到了该材料的“屈服点”之后,即便不再施加压力该材料也不可能恢复到原来形态。所以说材料达到“屈服点”后,该材料会发生物理性变形。人也是一样,当一次刑讯逼供达到了人的极限,以后即便是不再实施同等程度的刑讯逼供手段也会使人感到恐惧。此后人的抵抗力和材料达到“屈服点”后的情况一样,其“抗压力”为零。此时需要什么样的供述他就会作出什么样的供述,因为之前的刑讯逼供手段已经达到了人的“屈服点”,人就不会再作无谓的抵抗。周文斌强调自己所有的有罪供述都是在其达到刑讯逼供的“屈服点”之后作出的,并进而表示即便是在之后检察院没有对其实施同样程度的刑讯逼供手段,他也会违心地继续认罪,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按照原来的供述继续“供述”,他还必然会再度遭遇“屈服点”。


概率论质证方法引热议


周文斌不仅在法庭上引用了一些工科知识进行质证,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庭审中他还使用了高等数学的概率论方法进行质证。他对检察机关办案时要求其承认收到一企业老板100万贿赂款时要求其承认是某年5月份收受的。同时检察机关也要求行贿人承认是5月份送的。但是当检察机关发现5月份该老板并没有取款记录而在10月份有取款记录时又分别要求二人将行贿和受贿时间同时改为10月份。周对此用概率和排列组合的方法得出“两个人同时在一年12个月中供述为同一个月的概率为1/12乘以1/12,即该事件的概率为1/144;而后两人又同时改为10月份的概率则为1/144乘以1/144等于1/20736”。他在法庭上讲解到两次两个人一起改口供,最后改得相互吻合,需要做两万多份笔录才有可能出现这种结果,因此他分析认为这是一种“小概率事件”。但是在案件的多笔指控中频繁出现类似情况,那就表明这些供述为真的可能性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反推出来供述为假的可能就是一个“大概率事件”。说到此时周文斌还很自豪地说自己是高等数学能得满分的人,并强调“马克思曾说过任何科学只有进入到数学的层次才是真正的科学”。此番质证周文斌还多次引述马克思的《数学手稿》和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的经典论述进行佐证。


周文斌的这种质证方法经媒体曝出后引发广泛社会热议,有人甚至找出了国外使用了概率论的经典案例进行对比。周文斌的这种完全不同于一般官员受审时一味痛哭认罪,几乎不作辩解的庭审模式极大地提高了人们更加关注案件内容的兴趣,网上也有人调侃说以后遭遇庭审时“没文化、真可怕。”


扔掉“黄马甲”


除了引用理工科知识外,在庭审到中期时,周文斌还向法庭提出要求脱掉带有“有罪推定”色彩和人格羞辱性质的“黄马甲”。但是审判长以不穿黄马甲是最高院搞的司法改革试点,但是南昌中院并没有接到最高院文件通知,不准许周文斌脱掉换马甲。接着周文斌问审判长有没有文件规定被告人受审时必须穿黄马甲,在审判长未知可否时周文斌自行脱除“黄马甲”,此举再度引人热议。巧合的是随后不久,案件还未审完,最高法院果然正式发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被告人受审时一律不再穿着“黄马甲”。



辩护律师四次被赶出法庭

最高院院长百思不得其解


周文斌案庭审历时长达三个月之久,在这场历史性的大审判中,周文斌的辩护律师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记录。他因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休庭对新的证据准备辩护时间、提示审判长漏掉了通知新的证人调取新的证据这个庭审环节和在辩论时出示新的证据时先后四次被审判长赶出法庭。导致本案在最后的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并未发生正面接触,导致本案出现“无碰撞式辩论”。因为公诉人发表公诉词时辩护人被审判长赶了出去,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公诉人又一言不发,不作回应。


有意思的是,在辩护人第一次被审判长赶出法庭不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讲话时感叹到:有些法院动不动就将律师赶出法庭,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就在周强院长的这番讲话之后周文斌的辩护律师又连续三次被赶出法庭,创下中国律师被赶出法庭记录之最。也创下在同一个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被赶出法庭之最。辩护律师发消息称,一说话就有大批法警站在身后,审判长声音一高,法警就准备动手,自己的辩护发言审判长一不高兴就命令法警动手将其强行拖出去。


控方证人出庭“反水”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和辩护人多次申请100多位证人出庭作证,但是法院表示通知了六个人,只有一个人来作证。当日来的出庭作证的证人身份极其特殊,他同兼省政协常委和市人大代表身份,还是著名的“慈善家”。对于这样的“红顶证人”出庭作证,一般认为会是按照之前的证言在法庭上走过形式。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证人一上法庭立马“反水”。他当庭陈述说自己原来证言中说给周文斌行贿是被检察院将其关在地下室几十天逼供逼出来的,自己根本没有行贿。不仅如此,他还随身带来了一份“铁证”以证明自己没有行贿的事实。原来该证人就是周文斌运用概率论推算出其供述为虚假供述的那个人。该证人出庭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周文斌也进一步指出自己运用数学方法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可信的。重要的是该证人敢于当庭“反水”,是在于其向法庭提交了从银行开出来的书证,该组书证证明其原来在逼供条件下所说的自己从银行取款100万元给周文斌行贿的事实完全虚假。他提供的从银行开具出来的证据显示该笔所谓“取款”其实并不是支取现金,而是在银行办理取款手续后直接转存到另外一个账户了。


引述曼德拉典故质证被喝止


法庭辩论阶段,周文斌指出本案充斥大量伪证,不是一般的证明力不够的问题,而是有人在恶意构陷和栽赃,性质相当恶劣。然后讲到:当年审判南非曼德拉案件的司法官曾走到曼德拉面前说“我鄙视我所做的工作,我不想把你送到监狱里去”最后扔掉案卷,扬长而去。但周文斌在讲此故事时遭到三名法官和公诉人的轮番喝止。辩护律师提示这是被告人的一种辩论方法,希望法庭让被告人把话讲完时也被赶出法庭。


庭审结束半年后即将上演第二季


该案一审曾于2015年3月4日晚十点庭审结束(元宵节前一天夜晚),实际庭审时间达到24天,系公开报道的职务犯罪庭审时间最长的一个案子。根据法律规定一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一审审理时间最长应为三个月。即便不考虑案件进入法院的审限起算时间,就算从庭审结束开始起算,本案也过去了半年之久,显然早已超过审理期限。据被告人周文斌的辩护人朱明勇律师讲其并未接到法院任何延期手续,本次庭前会才知道本案最高人民法院曾与2015年3月12日批准南昌中院延期三个月至6月12日。


博士副院长担纲新审判长职位

原审判长因身体原因申请回避


本次召开的庭前会已经确定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谭绍木博士亲自担任重新组建的周文斌案新合议庭的审判长,原来两名法官继续担任审判员。原审判长“因身体原因提出回避”,不再参与本案审理。这样新任审判长由于并没有参与之前的审理,参加过之前审理的原审判长又不再继续参与案件,故新的合议庭决定将全案重审。


但是这种重审并不是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重审”。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重审”往往特指二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的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情形。本案的重审是在原来一审已经结束,质证和辩论已经完成,被告人也做了最后陈述,只待结果的前提下重新进行的,因此将其界定为“一审第二季”比较妥当。


南昌中院的这种“创客”式做法,我们理解为对于已经查明属于无法做出有罪判决的案件通过这种处理方式慎重把关的一种选择。也许这种选择在当下司法背景下是一种渴望实现基本的公平和正义的唯一渠道。


因为我们知道如果一味放纵伪证横行、蒙蔽双眼,任构陷在公堂之上开花结果,本不是司法官内心可以承受的。况且错案追究终身制,是中央说的,而且说了好几遍,一遍比一遍严厉。人们也看到了一旦冤案发生,被追究的不是背后干预案件的领导,而恰恰是一线的经办人,故我们理解南昌中院的此种选择呼应的是当下的现实背景。他们所能采取的措施也许是唯一有效的防止冤案发生得不那么快,不那么大的一种措施。


所以,我们唯愿再次调动的司法资源,能够给予我们的司法公信力一种新鲜的阐释。


当然我们也担心,这次重来的一审第二季夹杂着的不是正义而是邪恶的再一次爆显,是一次假司法之手陷无辜于无形的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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