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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庭传纸条“指点”公诉人
来源: 财新网     更新时间: 2015-09-16    分享到


摘要:庭审现场,一法官传递纸条为公诉人“支招”,被律师当场举报;协商处理期间,为保存证据显示公正,另一法官在庭内手举该纸条近五个小时。


▍来源 财新网

▍记者 赵复多


法庭之上控辩双方陷入僵持,一审判员见状,主动走到控方区域递纸条“献策”,被辩护人当场举报。


这一幕发生在广西来宾兴宾区法院刑事审判法庭。9月9日,来宾市寺山乡陈王村韦文镇等16村民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重审案开庭。此前该案经来宾中院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兴宾区法院重审。


法官传纸条被当场举报


该案辩护律师方学业、吴晖等向财新记者讲述了事件过程。庭审当天下午,辩方对控方不讯问被告人提出异议,控方解释称,由于被告人都不认罪,不需要发问。而辩方则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正因为被告人不认罪,控方才更应询问以利于查明真相,否则属于失职、渎职行为,覃臣寿等律师还就此向法庭提出控告。


其后控辩双方发生争论,庭审一度陷入僵持。下午四点左右,吴晖发现,坐在审判长右手边的女审判员忽然起身,走到公诉席,将一张纸条交给了第一公诉人。


“反对!”目睹全过程的吴晖立即举手,“审判员给公诉人传递纸条,要求公开纸条内容并保全证据”。


全场哗然,辩护人、被告人及百余名旁听群众纷纷抗议,要求法庭公开内容、不得毁灭证据。“当时那名女法官还站在公诉人旁边,半天才慢慢移回自己座位,可能是愣住了”,吴晖说。


随后第二公诉人回应称,纸条不是本案证据没必要公开。方学业等辩护人则认为,纸条虽然不是本案证据,但可能成为另一起渎职案的证据。随后,审判长走到控方区域取走了该纸条,她查看后表示,此事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宣布休庭。


方学业等还告诉财新记者,此前这名女审判员已离开过一次审判席,拿着手机同摄像员观看并耳语,当时庭审也在进行中。


公诉人令法警带离律师


休庭之后,吴晖等三名辩护人走到审判席,隔桌同审判长交涉,此时第二公诉人大声对法警喊话,称辩护人扰乱法庭秩序,要求把律师们拉走,十几名法警一拥而上,将律师围住。


吴晖告诉财新记者,当时他们三人同审判长沟通良好,双方态度都十分和缓,并没有发生争执,法警围上来后,见状就未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公诉人居然可以命令法警,他和多位辩护人都觉得匪夷所思。


辩护人同审判长协商后决定,在审判长离开法庭向领导汇报期间,纸条将交给合议庭的另一名男性代理审判员,由其在法庭内手举字条,以保存证据并确保公正。


审判员手持纸条五小时后内容终被公开


代理审判员同辩护人、百余名旁听群众在法庭内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据方学业、庞信祥等律师描述,起初,这名审判员将纸条拿在手中,站在审判席旁,以保证纸条不离开公众视线。在保持该动作约两小时后,经庞信祥建议,他才在审判席坐下,单手支在桌子上将纸条举起。


直到约晚上九点,双方达成一致,方将纸条送至法院办公室。在近五个小时中,只有一名法警为这位手举纸条的法官换班15分钟。


经辩护人同先后到来的兴宾区法院、来宾中院纪检领导协商,法院方面最终同意向吴晖等五名辩护人代表公开纸条内容,但不允许拍照记录,由法院做笔录提取证据,并将全过程录像。


据吴晖回忆,纸条大致内容为:“公诉人,这件案件现在是重新审判,重新开庭,公诉人已履行过询问被告人的程序,现在无需询问被告人。这次庭审根据案件情况......辩护人无权控告公诉人违法......”。


“内容令人震惊”。得知纸条内容后,方学业等多名辩护人均表示,审判员当庭传递纸条为控方出谋划策,这种行为严重阻碍了司法公正。辩护人事后研究一致认为,兴宾区法院已经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将申请法院报请上级法院指定来宾市以外的法院管辖。


来宾中院领导对辩护人表示,他们会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辩护人。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方面尚未对该事件如何处理给出明确答复。


9月15日,财新记者向该案审判长求证此事,她在电话中称,“这个我不能回答”,并表示“自己也不能代表法院”。兴宾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则表示,“这个我不好讲,不好说这个事”。


据财新记者了解,来宾市寺山乡陈王村韦文镇等16村民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原一审由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审理,被告人韦文镇等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三年和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6名被告人上诉后,2015年5月18日来宾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5年9月9日兴宾区法院重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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