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平反录 >
 
平反录(170)• 陈田录涉嫌侵占、盗窃案:三轮车夫被错误羁押近3年获赔20万
来源: 新华网     更新时间: 2015-07-24    分享到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9月,兰州市三轮车夫陈田录因涉嫌侵占罪被批捕。经过两次上诉,2013年2月,兰州市城关区检方认为陈田录涉嫌盗窃证据不足,决定对陈田录不起诉。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共被错误羁押1081天,日前陈田录获得20.7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记者采访了解到,陈田录之前在兰州市东部市场靠蹬三轮车为商户转运货物为生。2009年9月7日,陈田录在运货途中被一商户拦住,称10天前雇用一三轮车运价值近2万元的货物,转运过程中三轮车脱离视线,货物随之丢失,而拉走货物的三轮车夫跟陈田录相像。陈田录不承认自己拉走该商铺货物,随后被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


2009年9月8日,陈田录因涉嫌侵占罪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拘,同年9月30日被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11月8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陈田录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00元。陈田录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5月12日,兰州中院作出裁定,发回城关区法院重新审判。


由于此案只有失主的指认,再无其他任何旁证,警方也未找到赃物,案件证据方面存在诸多疑点,经媒体报道后,曾在兰州市引起社会关注。经过两次上诉及重审后,2013年2月16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陈田录涉嫌盗窃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陈田录不起诉。至此,陈田录已被错误羁押1081天。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介绍,经陈田录申请,近日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对陈田录错误羁押1081天的国家赔偿决定,赔偿陈田录207302.7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平反录(169) • 孟祥现故意杀人案:濮阳为结疑案“降格”判刑
下一篇: 平反录(168)•潘楷、王克政、毛守雄、邓宗俊投放危险物质案:遭“错误羁押”获赔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