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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律师代理的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法院立卷复查
来源: 江苏辩护律师网     更新时间: 2014-06-26    分享到

江苏辩护律师网2014年6月25日讯 仲若辛律师代理的王某某申请再审一案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卷复查。


王某某系某市某啤酒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1年4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取保候审。2013年4月,扬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王某某上诉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王某某不服,遂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聘请仲若辛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向扬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王某某认为自己无罪,因为其生产的啤酒与某知名品牌啤酒商标不同,且在酒瓶标贴上注明了厂名厂址及商品条形码,不会给消费者造成误认。

仲若辛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收集证据,准备材料,依法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014年6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王某某到庭谈话,了解情况。仲若辛律师依法出庭并发表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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