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著作 > 本站原创 >
 
仲若辛:“全科大夫”好找,专业辩护难找
来源: 江苏辩护律师网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4-05-13    分享到

律师的专业化不够,尤其在中小城市,几乎难觅专业刑事律师。很多律师什么案件都办理,成了“全科医生”。客户不知道,其实这样的律师往往害人不浅。(本文意在办案感受,非贬损同行。)以下谈谈我新近受理的刑事辩护案件,记录办理过程中的一些感受。


一个是南通陈某受贿案,这个案件的一审由当地律师辩护。该案涉及贪污罪和受贿罪两个罪名。其中,贪污罪部分,依法应当认定陈某为从犯,但一审法院定了主犯;我介入二审辩护后,当庭提出了15条理由来论证陈某应为从犯而非主犯,论述很给力。南通中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最终认定陈某为从犯。这个案件中,一审辩护律师虽然提出陈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是说理远远不够,致使其辩护意见未获一审法院采纳。关于本案中的受贿罪部分,陈某在侦查阶段因被疲劳审讯而做出大量虚假供述。一审辩护律师一味强调认罪,致使大量非法证据未能予以排除。鉴于一审中陈某已经对证据认可,我在二审中再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显然不当。因此,本案错失非法证据排除良机。二审中,我虽取得大量证据反证其之前供述虚假,但仍未获二审法院采纳。众所周知,二审改判的困难程度。二审结束了,我想,如果让我来做一审,肯定不会是这样的结果的。


另一个是前几天才受理的徐州医生张某某受贿案。被告人于2013年12月21日到案,之后被疲劳审讯;12月23日下午送看守所刑事拘留;1月8日宣布逮捕。之前家人聘请的律师于2013年12月24日即介入案件,到看守所会见张某某。多日后,家人又聘请另一律师介入案件。家属找到我时,已是2014年4月底,五一假期在即。此时,案件已移送法院审理。我当即复制查阅全案材料,三次前往徐州看守所会见张某某。之后,及时向法院递交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之前的律师因专业化程度不够而缺乏职业敏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证据在案件中横行。万幸的是,在我介入的时候,该案尚未判决,否则后果可想而知。


以上是一些办案随想。我想,作为律师,应尽力把自己打造成专业律师,“全科大夫”是不可能维护好客户权益的;作为客户,我希望你们尽量选择专业刑事律师。毕竟,刑事案件牵涉您或您家人的生命或自由。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仲若辛:又一起重大案件成功了结 解脱 欣慰
下一篇: 仲若辛:刑事律师应重视会见当事人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