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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非法经营期货交易案受害客户达3.9万人
十人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来源: 新华网     更新时间: 2013-11-29    分享到

新华网长沙2013年10月26日电(记者陈文广、谭畅)发展省级代理商27家,注册客户达3.9万人,接受客户交易保证金逾20亿元。长沙市开福区法院25日对这一备受关注的“维财金”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楚维、赵丹等十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2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2月,被告人楚维、赵丹夫妻出资2000万元在湖南省长沙市注册成立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网络平台,采用集中交易的方式招募社会公众客户开展黄金标准化合约交易,通过收取交易手续费的方式获利。湖南维财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共发展省级代理商27家,其他各级代理商700余家,注册客户3.9万人,接收客户交易保证金共计约23.57亿元。


据介绍,在湖南维财公司经营过程中,被告人赵丹帮助被告人楚维发放员工工资和通过银行转账将手续费返给省级代理商;被告人邹龙飞担任湖南维财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楚维管理公司日常工作,对公司员工内部监督管理、指导及参与解决客户投诉;被告人周志义担任湖南维财公司市场部业务经理,负责管理浙江等五省的综合业务。2011年4月,被告人黄波成立长沙吉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湖南维财公司的普通代理商,后将吉财公司转让给被告人许争艳,又成立湖南财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湖南维财公司在湖南地区的省级代理商。被告人王婷、傅水鑫、贺林、袁智亦先后成立公司,成为湖南维财公司的普通代理商,并从中获利。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楚维、赵丹、邹龙飞、周志义、黄波、许争艳、王婷、傅水鑫、贺林、袁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2年不等。冻结扣押在案的款物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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