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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破获部督特大传销案 11名“老总”级头目落网
来源: 法制网     更新时间: 2013-11-20    分享到

法制网2013年11月15日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程禹阳 历时近一年的时间,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辗转湖南、福建、贵州等身份,历经无数困难,成功破获了王海(化名)等人组织领导的特大传销案,十一名“老总”级传销骨干被抓获。目前,该案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5日,仪征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了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


一封举报信牵出传销大案


2012年11月,仪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接到群众的一封举报信,反映该市居民参加传销组织的违法行为。很快,经侦大队组织民警对举报信的内容进行了核实,发现仪征市陈集、马集等地有居民在湖南长沙搞传销。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仪征警方围绕这些人的活动轨迹开展了长达半年的秘密侦查,终于查清了这个以仪征人王海等人为首涉案金额巨大的传销组织。该案先后被江苏省公安厅、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但是,王海经常往返于仪征和湖南长沙之间,行踪不定,如何抓捕呢?为此,仪征警方加大了对王海等人活动轨迹的研判。2013年7月仪征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得知王海等人在仪征出没,迅速组织力量将其抓捕。


王海,男,40岁,早年曾在新加坡打工,忠厚老实比较能吃苦。据其交代,2011年他还在新加波打工,被妻子刘某直接叫到湖南长沙加入到传销组织,而他本人通过“考察”也认为“这个组织是一个比在国外打工更好的发财致富的路子。”


两年来,凭借其早年忠厚的印象,他先后游说其外甥、妹妹、同学、朋友加入到该传销组织,并从普通的业务员“蜕变”为行业的老总,并得到了传销组织最高领导者的“赏识”,成为传销组织的“中层干部”——申购总管。


“申购总管”在传销组织中相当于“会计”,掌握着传销组织的人员变动、“工资”发放等。经过审讯,王海交代了自己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传销组织的架构情况,一幅传销组织的网络图跃然纸上。


后民警循线追击,辗转湖南、贵州等地抓获该传销组织中“老总”级别的头目8人。但组织的最大头目苏某等人却人间蒸发。苏某等人逃亡到了哪里?办案民警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8月初,民警冒着40摄氏度的高温到达苏某的户籍地福建安溪,试图从当地警方及他的家人处获得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历经半月的努力,8月19日,传销组织的最大头目苏某等3人归案,至此,该传销组织的11名“老总”级头目全部落网。


蛊惑人心的1040工程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非法传销行为保持了凌厉的打击态势,但传销行为总是在变着花样的发展。此次仪征警方摧毁的传销组织就是一个典型的利用“资本运作”的现代经济理念欺骗人的团伙。


据王海交代,他们以合作搞工程、搞投资等为名,诱骗自己的亲人、同学、朋友到湖南长沙来考察。“其实就是洗脑。”王海说:“我们以‘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等名义虚构了一套‘五级三晋制’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的运作模式。有人来考察时,我们就向他介绍‘五级三晋制’,着重强调按照这个模式一年赚1040万元。在1040万元面前大部分人都动了心并加入到我们中间。”


据办案民警张警官介绍,所谓“五级三晋制”,五级就是业务员、组长、为主任、经理、老总。入会人员只要购买1至2份产品就可为业务员;业务员自己及下线人员累计购买3至9份产品就可为组长;组长自己及下线人员累计购买10至64份产品就可升为主任;主任自己及下线人员累计购买65份以上产品就可升为经理;经理自己及下线人员累计购买600份产品以上就可升为老总。


“三晋”是指,从业务员晋升为主任、主任升为经理、经理升为老总。要想成为传销团伙中的一名成员,首先必须先花3800元购买一股所谓的股份,取得股权“资格”,就可以从事“资本运作”了,你就有资格多买或者介绍他人来购买股份。


张警官介绍说:“传销组织采取的是蛊惑人心的1040工程宣传,他们是这样宣传的:如你花69800元人民币,购买21份股份,那么就直接升任为主任股,这样,你就可直接返利19000元,成为正式股东后,每发展一个人都有提成,发展下线人员越多,所拿提成越多,级别随之也就越高,如果你成功晋升为老总后,就可以分到老总奖金,老总的下线每发展一个人加入(69800元的股份),老总就可获得10500元的工资,一直领到其27个第三代下线全部达到老总级别为止。这样,一个人从申购69800元加入到最后,最高可获得1040万元的回报。整个过程大约是一年的时间,这就是所谓的1040工程。”


致富神话害人害己


“这个组织把我害死了!”传销人员小红(化名)神情憔悴,不停的重复着这句话。原来,她有着稳定的工作和温馨的家庭,受1040万元的诱惑,她加入到这个组织一次性投入69800元,瞒着丈夫把她的身份证偷出来购买21股69800元,后来为了“升”总,她少两名下线,她又先后投入139600元购买了两个“空股”,并胜利晋升为“老总”,以为在家就可以赚钱。


殊不知,这种靠收别人的钱拿提成的,祸害的是传销组织金字塔塔底的普通传销者,但最后她也损失惨重,至案发她仍有10余万元的“本钱”没有收回来。


其实,像他一样害己又害人的不在少数。在本案中,有石油公司的工人放弃工薪菲厚的工作专职搞“资本运作”,最后落得工作不保;还有一种就是全家都在搞传销,最后都逃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办案民警张警官说:“传销组织就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只有处于塔尖的最高层才能最终获利。在本案中,根据我们对传销组织利润分配模式的计算发现,无论哪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发展‘下线’,‘下线’缴纳的申购款,只有其中的49.5%被5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分别获取,其余50.5%全部落入该传销团伙的最高层手中。参与传销害人害己,每名群众要自觉远离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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