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案件播报 >
 
前5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251人
来源: 中国长安网     更新时间: 2013-08-13    分享到

检察日报2013年6月28日讯  记者今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案件187件251人,另有一批案件线索正在排查中。从查办的案件来看,权钱交易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监管人员因贪利包庇、纵容非法食品企业生产销售占相当比重。

 

最高人民检察院把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作为开展惩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专项工作中重点部署,突出查办。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问题,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连续6次下发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主动介入“瘦肉精”、“地沟油”、“问题胶囊”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调查,促进食品监管,维护食品安全。

 

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从今年查处的案件分析,渎职犯罪发案部门较为集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案件高发,农业管理部门、商务部门也是案件多发部门。其次,由于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多,流通广,监管复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通常是多个监管部门、多名监管人员共同渎职造成的,该领域渎职案件窝案、串案多,有的甚至涉及全国多地的监管人员。第三,渎职犯罪与经济犯罪相互交织现象突出,权钱交易是监管人员渎职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一些监管人员之所以滥用职权,包庇纵容非法食品企业生产销售,就是存在贪污贿赂等问题。

 

今年以来,高检院还加强了与公安部的沟通配合,公安部向高检院移交了一批涉嫌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线索,高检院认真审查后,向各地检察机关转办、交办案件线索248件。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食品犯罪的生产销售网络错综复杂,对涉及不同地域的犯罪线索,高检院渎检厅下一步将抓好案件的跨区协调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对已经下发的“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案件线索,高检院渎检厅将由专人负责督办,并帮助办案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在查处渎职犯罪的同时,要注意深挖细查,对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实施数罪并罚。(记者 王新友)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全国检察机关上半年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万余次
下一篇: 冤假错案要“纠”更要“究”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