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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老总给财政部原处长30万 因单位行贿罪获刑
来源: 新华网     更新时间: 2013-06-27    分享到

新华网2013年4月30日讯  为了让公司申报的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获得批准,山东某电动工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房某塞给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另案处理)30万元。

 

近日,房某因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一年。

 

企业老总被“牵连入案”

 

相关材料显示,反贪部门在侦办陈柱兵涉嫌受贿时,发现房某有涉嫌单位行贿的嫌疑。2012年12月,房某被立案调查。

 

法院审理查明,房某为了使其所在公司(另案处理)申报的2011年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获得批准,于2011年6月间与公司总工程师杨某(另案处理)一起送给时任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的陈柱兵和卜凡金(另案处理)好处费30万元。

 

卜凡金的证言显示,2010年,他作为工信部专家参加了财政部组织的国家支持物联网发展专项战略研究的会议,结识了陈柱兵。财政部联合工信部推出了一个专门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专项资金,陈柱兵则是该项目的管理人员。2011年3月,陈柱兵让其找家企业申请该专项资金,并在申请成功后向企业索要好处费,二人平分。于是,他就找到了总工程师杨某,说自己认识财政部领导可以拿项目,但需要抽取20%的提成。

 

财政部原处长独吞30万

 

杨某承认,2011年6月,经请示房某,他带着30万元,在北京的一个招待所里,将钱交给卜凡金。

 

卜凡金和陈柱兵都承认,该30万元全被陈柱兵带回了家。之后,陈柱兵将房某公司申报的资金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另据了解,在陈柱兵案中,检方指控陈柱兵利用手中的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十年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54.4万元。

 

近日,房某一审被判处缓刑。 (新京报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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