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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行贿档案量6年增百倍
来源: 和讯网     作者: 骆倩雯     更新时间: 2013-06-27    分享到

北京日报2013年6月27日讯 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或工程招投标时,必须出具一份由检察机关开出的廉洁证明,证实自己没有行贿记录,否则该企业将失去参与资格。昨天,北京检方通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整体情况,从2007年至今年6月,北京检方共接受了52627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有无行贿记录成硬性指标

 

行贿犯罪档案工作所依托的查询系统是对1997年以来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实时更新的电子数据库。

 

以朝阳检察院为例,贿赂犯罪档案库每个月会及时更新,通过专人收集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并于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录入,保证查询系统数据的及时、完整、全面。

 

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杨淑雅介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主要覆盖领域集中于传统的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在这两个领域中,参与的企业必须到检察机关开具一份廉洁证明,证明自己不存在行贿记录,否则企业将失去参与资格。“这已经成为一项硬性规定,目前朝阳、海淀、通州、怀柔、延庆等9个区县,都在执行这项廉洁准入制度。”杨淑雅说,这份证明在开具后的两个月内有效,以防止企业在开具证明后出现行贿行为。

 

目前,朝阳区将全面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在原有覆盖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领域的基础上,将查询工作进一步拓展至商贸合作、征信管理、金融信贷、人力资源管理、行业市场监管等领域。

 

行贿档案查询量逐年上升

 

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开始于2007年,当年的查询量是178次,近年来,随着硬性要求和知晓率的提高,查询的数量在逐年提升。

 

据统计,2007年全市的查询数量是178次,到了2012年已经上升到23268次,6年间增了130倍。其中,2008年的查询量比2007年上涨约65%;2009年比2008年提升约106%;2010年的增幅最大,达到1179%;2011年又比2010年上涨了约326%。

 

从朝阳检察院的情况来看,该院从2011年至今,共受理查询申请4600余件、3100余自然人次,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项目达1600余个,查询结果使用地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市。根据保守估计,该院今年全年的受理量将突破3000件、2500自然人次,平均每个工作日将达12件、10人次。

 

查询记录保存10年有效

 

张淑雅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行贿犯罪信息的查询期限为10年,即使该企业没有查出存在行贿记录,这项信息也同样被保存10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检察机关运用信息技术预防贿赂犯罪的重要创举,对企业形成很大的威慑力。因为企业一旦存在行贿记录,那在未来的10年中,将长期影响它自身的发展,“虽然10年后,算是让企业有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但实际上这份行贿记录还会在检察机关永久保存。”张淑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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