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案件播报 >
 
南通环保局窝案案中案:环保局总量处长案五审未判
来源: 和讯网     作者: 王雨田     更新时间: 2013-05-17    分享到

和讯网2013年2月7日讯  南通环保局窝案爆发致使30多名党政干部落马,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判决,绝大多数当事人认罪伏法。唯有环保局污染物总量控制处处长汪才会涉嫌受贿一案,一波三折,数次开庭不能审决。

 

2013年2月5日,是汪才会案第五次开庭审理,汪才会当庭以沉默抗议,并要求自己的律师不要进行当场辩护。

 

南通海门检察院指控汪才会涉嫌受贿30万元,受贿主要来自两人:启东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老板徐彬和南通市清源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厂老板韩正南。本报此前曾有报道,此二人是南通环保局窝案的主要行贿人,曾经向环保局多名官员行贿。

 

检方指控,汪才会在2005至2012年期间,以担任数个处室副处长、处长之职务便利,收受贿赂30万元。其中,来自徐彬的约22万元,来自韩正南的为7万元。主要行贿方式是,二人数年来每年春节前在汪的办公室送上现金“红包”。

 

此前的庭审中,汪才会当庭翻供,否认了检察院的指控。汪才会称自己根本不认识徐、韩二人,且在检察院遭受了威胁、辱骂等虐待,并以书面、口头等方式,十几次申请与行贿人当庭对质。

 

海门法院于2013年1月29日组织双方核证。汪才会未能参加,其辩护律师也应其家人要求未参加核证。

 

2013年2月5日,是汪才会案第五次开庭审理,徐、韩二人仍然没有出现。至于原因,主审法官援引1月29日的会面笔录道,徐称自己“身体不好、不愿意出庭”,韩称“他们(官员们)都是我害的,我无颜面对、不敢面对,不愿意出庭。”

 

此前汪才会方面提出多项证据试图自证清白,例如跟徐、韩二人从来没有任何通讯联系,家庭、办公电话和手机通话记录均可佐证,而二人若真的多次行贿,不可能从来不事先联系。汪的辩护律师还提出,检方公诉书显示徐、韩二人多次在汪的办公室行贿,但询问徐、韩二人,他们却连汪才会的办公室在几楼都不记得。

 

法庭宣读的1月29日对话记录则显示,徐、韩二人均记起了汪的办公室布局是“有两张办公桌”,并回答无需电话联系,去环保局看见汪在办公室就进去把钱放下等等。

 

检察院方面援引1月29日的会面笔录作为补充证据,称汪才会受贿事实清楚,公诉意见不变。

 

汪才会随后对此情绪激烈,再次提出当面质证。由于法院不采纳其当庭对质的申请,汪才会遂以沉默抗议,并十余次打断自己的辩护律师,禁止自己的律师再做任何辩护。

 

一场气氛紧张激烈的庭审,仅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就走完了全部流程。

 

2012年9月28日,此案在海门市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汪是否受贿、检察院有无刑讯逼供等,成了当时及以后开庭的几大焦点。

 

9月28日开庭之后,法院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此后再度开庭,检方基本结论无变化。

 

在是否刑讯逼供问题上,此前应法院要求,检方播放了15个小时的审讯录像。但汪才会拒绝在证明无刑讯逼供的相关文件上签字,认为只公布了一小部分录像,被刑讯逼供的部分存在于其他录像资料中。

 

本报记者一周前致电海门检察院一位参与此案的办案人员要求采访,对方称“需要向领导请示一下能否接受采访。”截至发稿时,该人员仍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食药监总局:让食安领域谋财害命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下一篇: 南京滨江工程“串通投标” 6家企业被移送司法机关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