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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重大串通投标罪案一审宣判 涉案19人均是拆迁协会会员
来源: 浙江视频新闻网     更新时间: 2013-05-10    分享到

新蓝网2013年3月12日讯 近日,浙江海盐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齐刷刷的站了19名被告人,他们因涉嫌串通招投标犯罪被海盐检察院提起公诉。这其中有两名女性,三名外地人,年纪最大的59岁,最小的31岁,但不论他们来自哪里,年龄几何,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海盐县拆迁行业协会的会员。

 

2012年5月3日,海盐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在2011年10月,海盐某安置点的房屋拆除工程公开招标期间,参与投标的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后厉某、罗某等19人先后落网。他们共同或分别作案13起,涉案金额少则两三百万,多则六七百万。

 

那么,本来是规范行业发展的行业协会,怎么会有人从事违法的串标活动呢?作为行业协会的副会长厉某坦言,“有一段时间我们手上没有工程,工人们着急着要干活,我们其中6个拆迁公司的负责人就坐在一起商量了一下,高兴的话就一起干。”

 

另一名被告人罗某也表示,“正规的招标过程会发布招标文件,有的是招标单位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有的是招标单位在海盐招投标中心的网站上发布招标信息,然后我们去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就去购买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具体内容来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书做好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上去,开标时间到了招标单位就要当场开标。按照招标书上的要求评标,选出中标者。但我们不是这么做。”

 

本来,投标书中的竞标价只有制作投标书的人和单位负责人知道,但厉某等19人却采用事先串通的方式操控了整个招标大局。他们预先支付现金给其他入围单位作为买标费,从而实际控制了所有入围单位的标的。他们事先商量好中标价,抓阄确定具体由哪个人中标,其他人配合中标人和中标价故意不中标,中标后中标人再把所中的标的按之前商量好的分配数额分配给其他没中标的人。

 

秦某说,“串标就是为了赚更多的利润,有时候分现金,有时候分中标的房子,很多会员都这么干,虽然知道这不好,但我也愿意随大流。”

 

这些表面上看似的竞争对手,实际上却是很好的合作伙伴,私底下一起分蛋糕。经审理,其中14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到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到4万元,另外5人被判处拘役4到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通讯员 彦明 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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