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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法院就审理假冒注册商标罪等案中发现的问题发送司法建议
并得到积极回馈
来源: 新民网     更新时间: 2013-04-13    分享到

上海法院网2012年10月25日讯  近日,浦东法院在审理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两起案件中发现,具有物业管理责任的公司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导致承租人利用租赁场所公用部位、车库等实施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活动。承办法官亲赴在案件中具有管理责任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调研,向其反映审判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并发送司法建议:一、对租赁场所依法加强物业管理。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对公用部位被业主或者租赁人擅自占有使用或另行出租的行为应及时整改,落到实处。尽快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切实履行管理人的职责,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二、对业主或租赁者加强监管,督促其遵纪守法。对开展经营活动的业主或者承租人是否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进行事先审查、备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方法,积极应对处理。在不能有效制止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时,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侦查工作,使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降到最低。该物业公司对浦东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及时给予书面回复,均表示会按照法院的建议依法加强物业管理,督促业主或承租人合法经营,加强小区巡查,发现任何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时,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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