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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假冒注册罪嫌疑人在邹平自首
来源: 新华网     更新时间: 2013-04-13    分享到

新华网山东频道2012年10月15日电 10月14日,山东邹平青阳派出所规劝一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自2011年11月28日以来,据江西修水县经销商反映,在修水市场出现大量假冒三星、四星四特酒400余件,涉案金额9万余元。经初步调查发现,在修水县发现的假冒四特酒均由修水县4家副食品批发部的老板从湖南长沙高桥市场王某处进货,王某每年销售假冒四特酒数量达4000件,案值在40余万元。经查刘某为王某的上线,案发后刘某一直在逃。

 

在破案过程中,青阳派出所民警与江西樟树市 公安局经侦大队密切配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布控、抓捕的同时,邹平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民警积极、多次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既讲政策、讲法律,又讲道理、讲危害,真正做到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最终使其家人在法律的震慑与政策的感召下,2012年10月14日刘某主动到青阳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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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仲若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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