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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一女教师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被判刑五年
来源: 湖北新闻网     更新时间: 2013-04-06    分享到

湖北新闻网十堰2011年12月8日电 (方法)近日,房县女教师李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51万余元。  

 

2008年5月3日,李某通过十堰地区“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彭某、屈某(已获刑)等人的介绍下,以自己的名义缴纳会费23976元,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三级代理商。随后,李接受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安排,分别于2008年9月、2009年1月、2009年6月前往香港、马来西亚、海南等地进行培训,成为传销骨干。

 

回到房县,她积极组织、领导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WORLD软件增值服务代理及发展会员的传销活动,并在中国银行房县支行院内租用了一套单元房开设工作室。李某先后采取多种招商手段,同他人共同组织人员在房县誉满城、皇城酒楼以及十堰市区等处租用会场,进行多场次“WORLD软件增值服务代理”的宣传活动,大肆宣讲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发展前景,以点击世界通公司软件卡内的广告就能赚钱为诱饵,诱惑他人购买世界通WORLD软件卡,以增加自己的售卡量获得晋升,从而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这种方式,截至2009年7月1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关闭前,李某已发展传销人员多达908人,售卡28178张,从中获得非法利益514550元。

 

房县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推销世界通软件卡,点击广告赚钱为名,组织、领导销售世界通软件卡,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一审以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8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5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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