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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能否构成受贿罪
来源: 互联网     更新时间: 2013-03-05    分享到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受贿,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代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

 

(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

 

(2)是否实际使用;

 

(3)借用时间的长短;

 

(4)有无归还的条件;

 

(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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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仲若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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