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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情节有哪些?
来源: 互联网     更新时间: 2013-04-02    分享到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到底哪些情形要判处死刑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但也有些情况不宜判处死刑,主要有:

 

1、因为婚姻、土地、邻里、劳动纠纷引起的杀人事件。

 

2、有其他法定情节的。如未成年、孕妇、盲聋哑、自首、立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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